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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ALH210245-01Z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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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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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六合区人民法院审判辅助用房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六发改投[2021]125号),项目业主为南京六合棠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财政资金:2787.59万元,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六合区人民法院审判辅助用房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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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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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位于六合经济开发区,江北大道以东,龙华东路以北,蒋湾路以南,潘杨路以西。
2.1.2 工程规模:项目总投资2787.59万元,本次拟建六合区人民法院审判辅助用房,地上四层,总建筑面积约4000㎡,含附属用房,24小时自助中心,本项目属于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的技术复杂工程。
2.1.3 合同估算价:2201.65万元
2.1.4 总工期要求:16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1 年6月1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1 年6月19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1 年11月7日
2.2 招标内容和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勘探、场地平整、临时设施、土石方、桩基、支护、降排水、土建、水电安装、消防及气体灭火、暖通、智能化及弱电、电梯、抗震支架、装饰装修、海绵城市(含雨水回收系统)、室外附属(道路、综合管线、雨污水、景观绿化、路灯、杆线、标识标牌及各项铭牌、标志标线、围墙、门卫、配电房等配建)、驻地网(信号覆盖)、广电、燃气、临水、临电、正式水电、亮化及配套设施、充电桩、垃圾用房;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文件审查、相关项目的深化设计)、材料设备采购、材料及功能性检测、手续办理、白蚁防治、测绘(包括但不限于规划、管道等)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3 工程总承包类型:初步设计已完成工程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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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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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1.1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施工资质 :
(1)设计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资质(含)以上资质
(提供相关证书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施工资质要求: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2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单位投标(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期时间前没有受到红牌、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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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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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本公告发布期间投标申请人可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锁后直接登录网站(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完成投标申请,并持《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下列指定地点获取招标文件。
4.2本工程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与地点:自2021年4月16日至2021年4月23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因系统限制,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以“e路阳光”网上交易平台截止时间为准。发售地点:江苏建发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白下路2号四楼402)。费用500元/份,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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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5/20 |
5.资格审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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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2投标申请人资质必须满足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
5.2.1投标申请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资质(含)以上资质
(提供相关证书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施工资质要求: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5.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提供相关证书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3.2投标申请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0年9月至2021年2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4项目管理机构:
(1)设计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
(2)施工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提供相关证书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申请人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
(4)拟派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①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5本次招标的业绩要求:
5.5.1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16年4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32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厂房除外)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2016年4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32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厂房除外)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2016年4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32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厂房除外)设计业绩。(须提供设计合同,设计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业绩认定标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可以兼得。
5.5.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16年4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32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厂房除外)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2016年4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32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厂房除外)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2016年4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32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厂房除外)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须提供设计合同,设计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业绩认定标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可以兼得。
5.6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该项目采用:财政资金,招标人未公布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前期咨询单位不能参加投标。
5.7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②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④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⑤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⑥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两家。
5.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原件)
5.9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原件)
5.10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单位投标(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期时间前没有受到红牌、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5.11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5.12依据《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388号)文件,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整改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核查结果以南京市建委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5.1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单位。
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⑤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⑥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⑦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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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评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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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其中第一阶段“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第二阶段“工程总承包报价:90分,项目管理机构:2分”。
6.2评分细则(第一阶段):
6.2.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满分8分)
(1)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满分1分)
(2)设计管理方案:(满分2分)
①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优0.5分,良0.45分,中0.4分,差0.35分,无0分,满分0.5分)
②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优0.5分,良0.45分,中0.4分,差0.35分,无0分,满分0.5分)
③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优0.5分,良0.45分,中0.4分,差0.35分,无0分,满分0.5分)
④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优0.5分,良0.45分,中0.4分,差0.35分,无0分,满分0.5分)
(3)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满分1分)
(4)施工平面布置规划: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满分1分)
(5)施工的重点难点: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满分1分)
(6)施工资源投入计划: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满分1分)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满分1分)
6.3评分细则(第二阶段):
6.3.1工程总承包报价(满分90分)
(1)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满分90分)
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值为95%。
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报价评审偏差: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每高1%的扣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6.4项目管理机构(满分2分)
(1)建筑专业负责人1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
(2)结构专业负责人1人: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
注:
1、提供上述人员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每人只能参加一个专业打分,不得重复计分。
3、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0年09月-2021年02月)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为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中出现投标人为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
备注: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超过100页,每超过1页扣0.1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4)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5)本工程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资格审查材料、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部分,对资格审查材料、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部分进行评审。在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评审(得分70%以上,即5.6分)及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只有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汇总排在前5名的 ,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6)推荐定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工程总承包报价得分、项目管理机构得分)进行排名,评标委员会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5名(无排名)定标候选人。若综合得分相同,以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高者排名靠前;如果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也相等的,以报价低的排名靠前;如果报价仍相同的,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得票最多者排名靠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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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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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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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招标公告将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上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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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1年4月16日17时22分到 2021年4月23日17时22分为止 |
9.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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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9.2、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9.3、授权委托代理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开标现场并递交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9.4、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中《交易向导》,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9.5、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
本项目采用票决定标法中的直接票决定标的方式,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因素对各定标候选人进行评审比较后,进行一次性票决排名。票决釆取投票计分法,即各定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择优排序进行打分,按总分高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得票数(总分)相同且影响中标候选人确定的,由定标委员会对得票数(总分)相同的单位进行再次票决确定排名。
定标候选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按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准时前往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合分中心参加答辩,未参加答辩的视为放弃答辩。具体定标方法如下:
(1) 企业资产负债率(权重:40%)
投标人(施工单位)提供2019年资产负债率≤65%得5分;65%<2019年资产负债率≤70%得4分;70%<2019年资产负债率为得3分,提供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2)奖项(权重10%)
投标人承担的工程获得工程质量国优奖项的,每项得5分;获得过省优奖项的,每项得2.5分;满分5分,没有的不得分。本项最多提供2项奖项。
(注:"国优奖项"指"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金奖。提供获奖证书或公示的获奖文件,否则不予计分。获得工程奖项的有效期按照下列规定执行:国优有效期为3年,省优工程2年。获奖时间以发证或者发文之日为准,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同一工程按最高奖项仅计一次。若为联合体投标,以施工单位的奖项为准)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评分(权重50%)
本项目采用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进行答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针对定标评委会现场讨论拟定的问题进行回答,共2题。答辩题目由定标委员会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现场提出,排序分分别为:5分,4分,3分,2分,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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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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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南京六合棠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六合区雄州街道长江路295号复兴园幢201.202.203室
联系人:郑骢
联系电话:18021526641
招标代理:江苏建发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白下路2号四楼
联系人:毛丽娜
联系电话:13655187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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