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美区应急管理局指挥中心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
伊美区政府采购中心受伊美区应急管理局的委托,对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采购编号:YCQC[2021]0033
2、2、采购单位:伊美区应急管理局
3、采购代理机构:伊美区政府采购中心
4、项目名称: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
5、项目用途及技术要求:详见项目说明及参数要求
6、交货地点:伊美区应急管理局
7、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送货上门
8、质保期限:验收合格后质保1年
9、计划金额:人民币叁佰陆拾玖万捌仟壹佰捌拾元整(¥369.818万元)
10、验收方式:采购中心聘请专家验收
11、验收标准: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
12、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第一年付款中标金额的30%,第二年付款中标金额的30%,第三年付款中标金额的40%。
13、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14、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本项目无
15、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企业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法律规定
| 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证明的材料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企业: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个体工商户: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自然人: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基本开户行或人民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供应商提交“投标单位情况表(附件二)”和相关佐证材料。
(一旦发现不实,按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处理)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良好记录
| 法人:税务登记证和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增值税或所得税的凭据;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缴纳税收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供应商提交“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一旦发现不实,按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处理)
|
良好的商业信誉
| 评审时,通过信用中国官方查询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关于投标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三项信息,如评标当日处在任意一条失信信息处罚有效期内,则该投标人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投标无效。
|
其他
|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及递交
3.1、 招标文件的获取:凡符合资格要求的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库内成员单位,请于2021年4月16日至4月22日17:00前,进入伊春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xwzs!home.action)点击【网站导航】选择伊春市伊春区,进入伊春区政府采购网凭用户名及密码登录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后在该项目采购公告处即可下载招标文件等材料。
3.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方式:
时间:2021年5月8日上午08:30至09:00时,现场递交
地点:伊春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伊美区林都大街10号)
3.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5月8日上午09:00
开标地点:伊春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伊美区林都大街10号)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信息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及伊春市伊春区政府采购网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伊美区应急管理局 采购机构:伊美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伊美区育林路 地址:伊美区新兴中大街86号
邮编:153000邮编:153000
联 系 人:张生玉 联 系 人:张学鹏
电话:13945890009 电话:0458-3603096
伊美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4月15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