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安宁市医疗共同体新冠疫情防控人行道闸智慧门禁系统安装项目(疫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云南省安宁市医疗共同体新冠疫情防控人行道闸智慧门禁系统安装项目(疫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云南省 |
发布时间: |
2021-04-13 |
详细内容: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安宁市医疗共同体新冠疫情防控人行道闸智慧门禁系统安装项目(疫情防控扫码入院管理系统)。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供应商可在规定的时限内自报最短交货期。
4、项目概况:
全球疫情日趋严重,我国疫情在基本控制后,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疫情防控工作依旧是医院的重点工作之一,结合长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实际情况,针对医院大门口疫情防控卡点通行情况,拟借助人工智能、信息化等新技术,与卫健委绿码系统对接,在医院大门口安装人行道闸智慧门禁系统,对进出医院人员进行智能绿码校验,扫绿码测体温正常时闸机门打开通行,对医护人员、住院病人可人脸识别测体温正常时通行,在有效防控疫情的同时可提高通行和管理效率。
5、采购需求:
具体要求等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5、采购预算:本项目预算80万元(云南昆钢医院38万元;安宁市人民医院27万元;安宁市中医医院15万元)。
6、项目编号:YNJN-2021-28。
7、资金自筹资金。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10、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二、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窗体顶端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磋商申请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营业执照为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供应商在本项目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出现不良查询记录,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企业”查询栏中查询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信息记录或的企业公示报告中未出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提供2019年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磋商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 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 2020 年 01 月至本项目磋商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 2020 年 01月至本项目磋商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不得参加投标。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采购活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说明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2)申请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项目进行设计、编制规范或其他文件所委托的代理公司或其他附属机构、个人有任何关联;
(3)本项目不接受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及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企业提出的投标申请。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评审时其投标报价不予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21 年04月13日至 2021 年04月19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金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迎海路8号金都商集1幢5号)。
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持①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④法定代表人或⑥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云南金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迎海路8号金都商集1幢5号)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人民币 800.00 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磋商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04月2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金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迎海路8号金都商集1幢5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申请文件,视为撤回磋商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
(1)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申请人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编制磋商申请文件与递交磋商申请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
(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壹万元整】投标保证金需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投标保证金应从磋商申请人基本账户划出,已到账为准。)
投标保证金交纳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云南金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昆明滇池度假区支行
账号:2502046809100026703
投标保证金交纳查询电话:17869433713
备注:YNJN-2021-28项目投标保证金
2、本公告将同时在、云南昆钢医院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人及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安宁市医疗共同体
地址: 云南省安宁市金方街道望湖居民委员会钢河南路2号
联系方式: 丁老师 0871-686390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云南金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迎海路8号金都商集1幢5号
联系方式: 李娜 159087919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丁老师
电 话:0871-68639067
安宁市医共体物流配送中心
2021年4月13日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