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港二期码头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515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沭阳港二期码头改造工程已由沭发基{2021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沭阳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招标人为沭阳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址:沭阳县苏州路西首、淮沭新河东岸沭阳港港区
2.2项目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2.3付款方式:施工单位进场,完成工程量的50%,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30%;完成工程量的80%,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20%;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3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安排决算审计,审计决算后,扣除质保金(国家相关规定预留)后按审计决算价付清余款;质量保证期结束后再支付质保金(质保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4本项目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本项目预算价为522.6532万元,招标控制价为522万元,高于或等于此控制价作废标处理。
3、评标办法:
本工程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 双信封; □ 单信封。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综合评估法;
□ 合理低价法;
?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其中技术标部分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 是 ? 否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业绩、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 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交工验收日期为准),投标人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的新建码头或码头改造工程施工项目。
(3)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3项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及以上;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
<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
b.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及总工资格:
a.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且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b.项目总工:具有交通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C.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无其他在建项目且无新中标工程。
注:1、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岗情况,按下列原则认定:
①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②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③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书面承诺上传到投标文件中)
。
视为无在岗项目:1)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2) 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4.3、其他要求:
专职安全员: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如为已退休人员但又在执业期内的,在投标时提供有效劳动合同、退休证及其本人身份证)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或社保机构自助查询结果件为准。(招标文件中有与本规定不一致地方以此规定为准。)
4.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4.5.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4.5.2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投标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4.5.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4.6、其他条件:
4.6.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6.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6.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4.7.1 项目负责人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4.7.2 项目负责人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4.7.3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4.8、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4.8.1 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4.8.2 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8.3 不得在非注册单位任职,时间持续 3 个月及以上;
4.9、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4.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报名时间、地点和程序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4月13日 09:00至2021年04月19日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uqian.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5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人面谈:本工程不采用/采用面谈。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7.2.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05月11日 09:30
7.2.2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7.2.3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及
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uqian.gov.cn/ )
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沭阳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徐州天平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沭阳县台州北路41号
地址:沭阳县东方名都28号楼
联系人:孙远
联系人:周岩
电话:13605240102
电话:17712745047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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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23600
邮编:223600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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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12日(招标代理电子印章)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