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定县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就平定县实验小学校主教学楼楼顶防漏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编号:PZC2021-JZ003
二、预算金额:125800元
三、项目名称:平定县实验小学校主教学楼楼顶防漏工程
四、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共1包。
2、工程地点:平定县实验小学校
3、项目概况:平定县实验小学校主教学楼楼顶多处严重漏水,已形成安全隐患,需进行工程维修。工程实施面积1027平方米。
4、项目要求:工程所需材料均要求达到国家相关标准,提供相应的质检报告;施工队伍管理规范,有具体的安全管理措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高质量完成。
5、服务要求:按合同规定进行施工,保证质量和施工安全;工程完工验收后五年内为质保期。
6、工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
7、付款方式:项目竣工验收审计后支付95%,剩余5%做质保金,12个月后付清。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提供投标单位查询资料,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网址”、“址”、 “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通过有效年检的):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拟参加本次项目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有效的执业资格证书、岗位证书;投标截止日前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缴纳明细及发票);投标企业的纳税证明、国家颁发的相应资质证书、提供投标单位查询资料。
(以上资料请提供原件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21年4月13日至4月15日
(北京时间:8:00-12:00,15:30-17:30,公休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平定县政府采购中心(行政审批局办公大楼507室)
3、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八、现场勘察和招标答疑会(无)
1、时间:年月日上午分
2、地点: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4月20日上午8:30-9:30前
2、投标地点:平定县政府采购中心(行政审批局办公大楼506室))
十、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开标时间:2021年4月20日上午9:30
2、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3、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4、特别提醒:有关事项的变更将以公告形式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相关变更不再另行书面通知。
十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平定县实验小学校
联系人:董扎根 联系电话:15934336826
地点:平定县实验小学校(平定县冠山镇头道街2号)
集采机构:平定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平定县政府采购中心(行政审批局办公大楼507室)
联系人:吕俊义 电话:6156639
平定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0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