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乐县平乐至黄龙公路(长滩至黄龙段)改建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乐县平乐至黄龙公路(长滩至黄龙段)改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平乐县平乐至黄龙公路(长滩至黄龙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市发改管字〔2018〕171号)文件批准建设,一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由桂林市交通运输局以《关于平乐县平乐至黄龙公路(长滩至黄龙段)改建工程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批复》(市交函〔2018〕26号)批复,项目业主为平乐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银行贷款及自筹,招标人为平乐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路线总长度约37.573427km,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路基宽8.5m,设计行车速度为40km/h,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路面类型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其中主要工程路基土石方约263万立方米,新建大桥885.32/4,新建中桥239.12/3,涵洞133道,平面交叉23处,养护站1处及沿线安保设施。
2.2 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为工程范围内全过程的施工监理服务。
2.3 本项目监理服务期:32个月,缺陷责任期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5年内(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交工时间为准)完成过以下业绩:
(1)至少独立完成过2项以上(含2项)二级及以上新(改)建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监理工作内容须同时包括路基、路面工程),其中1项单项里程不少于10KM;
(2)至少独立完成过1座二级及以上新(改)建公路工程大桥施工监理业绩;
注:单个项目同时包含上述(1)、(2)项要求可分别计算。
3.3主要人员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至少担任过1项单项里程不少于10km二级及以上公路新(改)建工程(同时包含路基、路面)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职务,从事监理工作8年以上。
3.4信誉要求:根据桂林市交通运输局发布的《桂林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交[2015]70 号)》、桂林市交通运输局《桂林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修订桂林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行为评定标准(施工)的通知》(市交[2018]87 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须已向桂林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办理了施工企业采集工作,招标要求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在B级及以上。
投标人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交通运输部或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及桂林市交通运输局取消桂林市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2018年1月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3.8监理人与本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3月26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 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企业CA锁登陆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lggzy.org.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 现场踏勘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将疑问函件的电子文件(word版和带公章的扫描版)发送至电子邮箱hjsx01@126.com,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人应于截止时间2021年4月19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至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号开标室(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lggzy.org.cn)、桂林市交通运输局(http://www.gljtj.gov.cn)上发布。
8.招标投标活动监督检查部门及电话
桂林市交通运输局电话:0773-3556859
平乐县政府采购办公室电话:0773-7882157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乐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址:平乐县平乐镇新安街231号
联系人:夏寒冰
电话:0773-7882733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1007室
联系人:李先生钱先生
电话:18519103324 / 17310280276
传真:010-84896937
邮箱:hjsx01@126.com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