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拟对拥有的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市分行收购的濮阳市恒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对外公开竞价处置,具体情况如下:
一、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拥有对濮阳市恒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债权总额 6,624,970.96元,其中本金余额4,295,267.48元,利息、孳生息2,329,703.48元(利息计算至2020年12月31日)。贷款担保方式为:质押、保证担保。
该债权由濮阳县鑫润陶粒化工有限公司、陈发忠,贾利坤、陈燕娜、葛昭军、陈艳杰、解慧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主债务人和濮阳市中小微企业助保金贷款业务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分别提供应收账款质押担保和保证金质押。
2020年6月,我司向濮阳市华龙区法院就该笔债权提起诉讼,目前案件于2021年3月22日开庭。
二、企业概况
债务人濮阳市恒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90074924893XE,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陈燕娜,注册资本:1158万,成立日期:2003年05月15日,登记机关:濮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华龙分局,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住所:濮阳市濮东产业集聚区,经营范围:制造、维修:钻采设备及配件、工具,钻井液循环罐及固控设备、振动筛及筛网、井下工具及配件、井口防护箱连续加药装置、野营房、钢结构;钻采工程技术服务、油水井技术服务,电器设备、仪器仪表维修及电子服务、电能管理服务;管道、储罐清洗、防腐、阴极保护施工;泥浆固化、注水残渣无害化处理、井场道路平整、铺设、维修;销售:消防器材、压力容器、仪器仪表、电机设备、橡塑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钢材、建材、办公机具及用品、劳保用品、电线电缆、五金工具、铁路专用高强度螺栓、地脚螺栓、紧固件、高铁护栏、护网。
经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河南)查询,债务人濮阳市恒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为自然人陈燕娜、陈发忠。
三、保证人基本情况
(一)濮阳县鑫润陶粒化工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保证人濮阳县鑫润陶粒化工有限公司(现用名:河南鑫润陶粒化工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92878621814X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袁海港,注册资本:5000万,成立日期: 2006年03月22日,登记机关:濮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柳屯市场监督管理所,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住所:河南省濮阳市市辖区胜利路与华安路交叉口西100米路北18号,经营范围:陶粒砂、清蜡剂、交联剂、稳定剂、除滤湿剂、散状耐火材料、净水材料、重晶石、塑料制品。
保证人濮阳县鑫润陶粒化工有限公司由杨利朝(持股60%)、袁海港(持股40%)共同出资设立。
(二)保证人陈燕娜,女,汉族,住址:濮阳市华龙区卫河路1号院1号楼1单元4号,身份证号码:410901198507114524。
保证人葛昭军,男,系陈燕娜配偶,汉族,身份证号码:410901198709254015。
(三)保证人陈艳杰,男,汉族,身份证号码:410901199009164515,住址: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黄河路2号院。
保证人解慧,女,系陈艳杰配偶,身份证号码:371524198607180220,住址: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黄河路2号院。
(四)保证人陈发忠,男,汉族,公民身份证号410928196508216355,住址:濮阳市绿景花园50号楼一单元1楼东户。
贾利坤,女,系陈发忠配偶,公民身份证号410901197404134085,住址:濮阳市绿景花园50号楼一单元1楼东户。
四、质押担保基本情况
2015年4月27日,出质人濮阳市恒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质权人中国工商银行华龙支行签订编号为0171200011-2015年市区(质)字0012号《质押合同》,出质人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上述第一笔债权(国内保理业务合同:0171200011-2015(EFR)00009号)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质物保管费用以及实现质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质物为濮阳市恒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分公司采油厂于2014年9月10日签订的3130009-14-FW1701-0085号购销合同形成的共计7897500元应收账款。该应收账款质押已于2015年4月25日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登记证明编号为:02037196000247289785。
2015年9月17日,出质人濮阳市中小微企业助保金贷款业务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与质权人中国工商银行华龙支行签订编号为0171200011-2015年(市区)字0025-02号《质押合同》,出质人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上述第二笔债权(中小企业借款合同:0171200011-2015年(市区)字0025号)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质物保管费用以及实现质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质物为濮阳市中小微企业助保金贷款业务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名下价值350万元的互助保证金,账号:171202033920008554。
资产亮点
债务人和保证人尚具有一定的偿债能力。
现拟于2021年3月31日上午10时,在郑州市红专路82号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采取连续竞价方式对上述债权进行公开竞价转让。
有意竞买者,请即日起向我公司咨询详细情况,并于2021年3月30日17时前向我公司指定账户交纳人民币30万元的保证金(以截止时间前到账为准),携带有关证件[法人和其他组织须持有工商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材料;公民(自然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我公司办理竞价手续,或查阅相关资料。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 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交易条件:若竞价成功,应在竞价成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我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协议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首付款130万元(含竞价保证金30万元),剩余价款可按季度分期偿还,最终还款日为2022年3月21日,具体交易条件详询我公司。
如有异议或详情咨询,可在公告有效期内来电咨询,如发现阻挠咨询现象,可向我公司举报。
公告有效期:自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3月30日。
咨询联系电话:0371-65510257
联系人:刘女士
举报电话: 0371-65729165
监督人:黄先生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