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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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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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
新民市兴隆镇人民政府采购兴隆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有效期: |
2021-03-29 至 2021-04-02 |
撰写单位: |
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撰写人: |
李艳双 |
(新民市兴隆镇人民政府采购兴隆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新民市兴隆镇人民政府采购兴隆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编制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4月08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81-00061
项目名称:新民市兴隆镇人民政府采购兴隆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50,000.00
最高限价(元):55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为进一步明晰兴隆镇发展方向,做优发展空间,促进城乡一体化,推动新型城镇化发展,特组织开展兴隆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编制工作:1、发展基础研究,2、国土空间现状研判,3、明确空间发展目标,4、构建理想国土空间格局,5、合理确定发展规模,6、镇村体系布局规划。7、划定三条控制线,8、生态空间保护规划,9、农业空间发展规划,10、土地整治与修复规划,11、公共服务和重大基础设施规划,12、镇区用地布局规划,13、近期行动计划。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内完成(实际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以及土地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29日至2021年04月02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4月08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新民市辽河大街115号)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4月08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新民市辽河大街115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须将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报名表(格式自拟,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原件扫描发至代理机构邮箱供应商无需现场购买采购文件,同时电话通知代理公司。经过代理公司确认后,视为报名成功。(提供资料必须完整,缺少任意资料即视为报名不成功,采购文件领取时间过期后补充资料的视为无效)投标人须在采购文件领取期内将完整报名材料发到代理公司邮箱并电话确认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新民市兴隆镇人民政府
地 址:
新民市兴隆镇本街1号
联系方式:
024-877111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新民市站前大街108号
联系方式:
024-27521000
邮箱地址:
lnjjzbxm@126.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保工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210014040010590812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艳双
电 话:
15566005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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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
关联计划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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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财政部门鼓励供应商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任何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拒收供应商以保函方式递交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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