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组织单位信息
1.
采购单位: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机务段
2.
单位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泰兴镇成都北编组站
3.联系人、联系电话:
非金属及杂品类:
联系人:
吴琼,
联系电话:
028-86482197
金属类:联
系人:
张军,
联系电话:
028-86482021
油脂劳保钢材
:
联系人:
庞丽,
联系电话:
028-86482021
电力配件:联系人:胡迪,联系电话
:028-86482021
成都内燃、橡胶类:联系人:陈义勇,联系电话
:028-86482169
机电设备:联系人:武晓俊,联系电话
:028-86482169
工具设备:
联系人:
陈刚,
联系电话:
028-86482169
和谐配件:联系人:吴绍林,联系电话
:028-86485273
峨眉内燃:
联系人:
何燕丽,
联系电话:
0833-5166006
二、采购项
目
概况
1.
项目概况: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机务段小批量零星物资(
20210323-3
月第
13
批
)网上询价采购。
交货地点:成都市新都区泰兴镇成都机务段材料库房或峨眉山市桂花桥镇峨眉检修基地材料库房(具体交货地点,由成都机务段材料科联系人指定)。
2.
采购内容:详见
“附件”
。
3.
供应商资质要求: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依法纳税,具备产品生产或供应能力,能提供相应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自然人;
(
2)必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3)满足国家、国铁集团、行业生产的有关规定和资质。
三、报价回复要求
1.
已在国铁集团商务平台注册的合格供应商,将《报价单》于
202
1
年
3
月
26
日
17:20时
前,发送至
cdjwdwzcg@163.com邮箱;未注册供应商除提交《报价单》外,还需附加提交资格文件(
扫描件
),作为附件发送至
cdjwdwzcg@163.com邮箱
。
2.报价单位必须将我方《报价单》从网上下载下来,按规定要求填写完整,复核无误后加盖公章
、
且必须盖鲜章,扫描或拍照成图片文件
(图片
文件名与
“邮件标题”
必须
相同
)
并作为附件发送,否则视为无效。
3.
邮件标题
为:报价单标题
-报价单位简称;例:20210323-3月第13批(电力配件)报价单-XX公司
由于标题不
标准
,导致采购单位
未搜索下载
到《报价单》的,其后果由报价单位自行负责。
4.
《报价单》表格内
“
产品制造厂(全称)
/品牌(全称)
”列,响应行必填
,
缺失视为整个报价单无效。
5.
《报价单》表格下方
“
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人(签字)
、
联系电话
、
日期
”三项必填,缺失视为整个报价单无效。
6.
《报价单》表格内
“
含税到达单价(元)
”
列,响应行填写具体价格
。
7.
《报价单》表格内容项不能任意删减,要保留不响应行,对不响应行
划斜杠
“/”
,缺失视为整个报价单无效。
8.
同一企业对同一《报价单》只做一次报价,
出现两次及两次以上报价只采纳电子邮箱接收报价时间最早的第一
份报价为有效报价。
9.
同一企业响应多个
《报价单》
报价时,必须对每个
《报价单》
单独报价、分别发送邮件。如一封邮件内有多个
类别的
《报价单》
或对多个
《报价单》
进行了合并,均视为无效。
10.若在公告期内同一物资不同供应商发生相同报价、且为最低报价时,则按照电子邮箱接收报价时间的先后顺序,推荐第一份报价单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四、合同期限:本批次采购物资为单次采购合同,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由成都机务段材料科通知成交供应商办理合同签订事宜。
五、结算方式:本次采购按先货后款方式结算。货物到段验收合格后,供应商按照我段要求时间内开具
13%增值税专用发票,付款方式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付款。
六、推荐成交供应商原则:供应商有效报价达到
3
家及以上的采购项目,推荐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附件:
20210323-3
月第
13
批
报价单
中国铁路
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机务段
2021
年
3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