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红河州州本级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全程指导项目 |
采购单位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财政局 |
行政区域 | 红河州 | 公告时间 | 2021-03-23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03-24 08:30:00至2021-03-30 17:30:00 每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红河州蒙自市护国路红建佳苑商网6号) |
开标时间 | 2021-04-14 09:30:00 |
开标地点 | 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河工业园区8号路政务服务管理局办公楼3楼开标室) |
预算金额 | ¥109.4万元(人民币)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王老师 |
项目联系电话 | 0873-3730614 |
采购单位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财政局 |
采购单位地址 | 蒙自市凤凰路与昭忠路交汇处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73-3730614 |
代理机构名称 | 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6、7、8、9号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73-30389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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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红河州州本级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全程指导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红河州蒙自市护国路红建佳苑商网6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04-14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ZB20210087
项目名称:红河州州本级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全程指导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109.4
最高限价(万元):109.4
采购需求:对22家州本级一级预算部门作2021年全程绩效管理指导。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评分优惠政策
(1)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和微型供应商,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和微型投标人,在投标报价评分时给予投标报价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投标报价评分。
(2)请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无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的在价格评分时不对投标报价进行扣除。
2、监狱企业优惠政策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优惠政策,监狱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
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或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有效的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附注);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0年01月至今期间(税款所属时期)任意连续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②提供2020年01月至今期间(费款所属时期)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3.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网页件为准;供应商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出现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结果截图。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03-24 08:30至2021-03-30 17:30,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红河州蒙自市护国路红建佳苑商网6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04-14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河工业园区8号路政务服务管理局办公楼3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财政局
地址:蒙自市凤凰路与昭忠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0873-37306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6、7、8、9号
联系方式:0873-30389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0873-373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