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名称: |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稻城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稻城县金珠镇中茹布村公共厕所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通知 |
所属地区: |
四川省 |
发布时间: |
2021-03-23 |
详细内容:
|
|
项目概况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稻城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稻城县金珠镇中茹布村公共厕所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530号东方希望天祥广场A栋23楼2308号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1年03月3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编号 | 5133372021000032 |
项目名称 |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稻城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稻城县金珠镇中茹布村公共厕所建设项目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
预算金额(元) | 1024912.73 |
最高限价 | 1024912.73元 |
采购需求 | 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 | 签订合同后的90日历天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申请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
时间: | 2021年03月24日到2021年03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 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530号东方希望天祥广场A栋23楼2308号 |
方式: | ①现场获取: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并将相应材料交招标代理机构留存。
②网上获取:供应商将第①条所述报名资料的扫描件、报名备案登记表(请自行网上下载并填写)发送至邮箱 2253006084@qq.com,邮件名称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报名,邮件正文需注明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电话。邮件发送后电话联系(028-83228173-8003)进行确认。报名截止时间前收到邮件为准。供应商报名信息经审核且符合本项目报名要求后,将向供应商收件邮箱发送采购文件,即视为报名成功。开标当天请将相应材料原件交招标代理机构留存。 |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
附件
|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
详见附件 |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
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邀请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采用下列方式:采用现场随机抽取的方式邀请 5 家申请人参加磋商。如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数量少于拟邀请申请人数量但不少于3 家,则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参加磋商;如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 3 家的,依法重新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
七、申请文件提交 |
应在2021年03月3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530号东方希望天祥广场A栋23楼2308号 |
八、资格预审日期 |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1年03月31日前 |
九、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十、其它补充事宜 |
1、备案登记编号:稻财采计[2021]20号;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1024912.73元。2、监督管理:稻城县财政局0836-5728427;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监狱企业发展》 、《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4、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 123号) 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申请政采贷具体相关流程请查看http://202.61.88.41:9009/static/login/login.html。5、本项目已需求论证。6、本项目共1个包,采购内容:稻城县金珠镇中茹布村公共厕所建设项目。注:本项目确定申请人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对在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 5 万元以上;省外较大数额的标准应以作出行政处罚地域的政府规定为准;行业另有规定的提供证明文件,以行业规定为准。 |
|
十一、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稻城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甘孜藏族自治州稻城县贡嘎路1段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836-5728152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标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530号东方希望天祥广场A栋23楼2308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何女士;联系电话:028-83228173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何女士 |
电话: | 028-8322817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