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5115022021000061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金秋湖镇人民政府“8.18”特大洪灾灾后重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工程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03月16日 |
二、更正信息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更正内容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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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采购文件翠政工采【2021】5号中第八章评分细则有修改,请以重新上传的采购文件为准。 |
更正日期 | 2021年03月22日 |
三、其它补充事宜: |
该更正不影响已申请参加资格预审的供应商。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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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金秋湖镇人民政府 |
地址: | 宜宾市翠屏区金坪镇人民政府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15928334810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翠屏区分中心 |
地址: | 宜宾市翠屏区复兴街54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周思宇;联系电话:0831-8202635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李先生 |
电话: | 15928334810 |
五、附件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