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镇海基地一期项目涉氧、蒸汽管道等化学清洗招标公告
宁波镇海基地一期项目涉氧、蒸汽管道等化学清洗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宁波镇海基地一期项目已由宁波市发改委以甬发改审批[2018]266号文核准;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石化股份计﹝2018﹞27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宁波镇海基地一期项目涉氧、蒸汽管道等化学清洗工程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宁波镇海基地一期项目涉氧、蒸汽管道等化学清洗
2.2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甬舟高速南侧。
2.3建设规模:石油化工涉氧管线清洗容量约650立方米,超高压、高压蒸汽系统、系统凝液管线清洗容量约5000立方米,产品管线等其他清洗容量约400立方米。本标段暂估除税合同价700万元。
2.4计划工期:211天(自开工日期始至完工日期止),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调整工期。计划于2021年5月1日开始化学清洗,于2021年11月28日完成全部清洗工作。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标段招标范围:宁波镇海基地一期项目涉氧管线、超高压及高压蒸汽系统、系统凝液管线,以及部分产品管线等化学清洗(包含但不限于酸洗、碱洗、脱脂、漂洗、饨化、保护等)工作,合计清洗容量约6050立方米。承包范围不含与正式管道、系统有关的焊接、割管、盲板作业、阀门换向、仪表拆装等清洗配合工作及清洗后的恢复,但包含其他完成化学清洗工作所需临时设施的设置及恢复,包含清洗“三废”收集和处置,包含应招标人要求实施的其他相关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有效,为一般纳税人;
(2)持有中国锅炉水处理协会颁发的化学清洗A级资质和管道机械清洗(PIG清洗)B级及以上资质,或中国工业清洗协会颁发的化学清洗A级资质和清管器(PIG)清洗B级及以上资质;
(3)持有以上相关协会颁发的有效清洗安全作业证书,或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2016年以来(合同签订生效时间为准)有石油化工管道化学清洗业绩,且单个合同额不低于200万元,且该合同服务内容包含PIG清洗;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7)其他有利于证明自身实力的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非中国石化镇海基地的其他项目,且应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属于投标人正式在册员工,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持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②持有省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资格证书》(或同类安全培训合格证书)或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③具有石油化工管道化学清洗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且单个合同额不低于100万元;
(2)技术负责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持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②具有石油化工管道化学清洗项目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且单个合同额不低于100万元;
(3)安全负责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持有省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资格证书》(或同类安全培训合格证书)或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②具有石油化工化学清洗项目现场安全管理经验;
(4)质量负责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持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②具有石油化工化学清洗项目现场质量管理经验。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以书面(加盖公章)形式(或扫描件)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注册、报名、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潜在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时间:2021年3月18日14时00分至2021年3月24日9时0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1年3月24日9时00分。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万元。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5.4提倡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
6.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6.1编制: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6.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6.3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4月8日9时00分。
6.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21年4月8日9时00分。
7.2开标地点: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7.3开标地址: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蛟川街道;
邮编:315207;
联系人:仲俊松;
电话:0574-86446402;
传真:/;
电子邮箱:zhongjs.zhlh@sinopec.com。
10.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
邮编:315207;
联系人:胡毅;
电话:0574-86443575、13607221947;
传真:/;
电子邮箱:huyi.jhyt@sinopec.com。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12.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起,到下载截止时间止。
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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