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二级物资集中采购防爆灯具项目
第一章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0-XN105-WZ46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二级物资集中采购防爆灯具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二、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二级物资集中采购防爆灯具项目。
2.2 招标范围及数量:详见《2020年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集中采购防爆灯具明细》
*2.3 本次招标控制价:详见《关于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二级物资集中采购防爆灯具控制价的通知》,超过控制单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计价方式:人民币,固定单价,指定地点交货价,含物资价格、运输及保险费(项目单位指定地点)、包装费、质检费、现场指导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费、灯具安装附件费、随机(含启动和试运行)备品备件费等全部费用(不含增值税)。本次招标为框架招标,按照单价/套的计价方式进行定商定价。
2.4 交货地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渝地区各使用单位指定地点、页岩气项目各项目单位,包括零星少量的订单送货至各使用单位场站。
*2.5供货周期:接到订货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
*2.6质量保证期:12个月。不满足质量保证期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2.7在招标文件的“商务报价表编制要求”中要求:投标人应严格按照《2020年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集中采购防爆灯具明细》顺序、序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进行报价,并提供*.xls或*.xlsx格式的报价表,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8 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所有非中文的资料文件均需提供对应的中文翻译版本,否则视其提供的该资料文件无效。
2.9技术要求:标准详见《2020年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集中采购防爆灯具明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执行“三证合一改革的投标人,无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只需提供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或国际上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ISO 9001(或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 14001(或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投标人须提供涵盖标的物全部规格产品的《防爆合格证》。
*6、投标人须提供成功应用两年以上(2019年1月1日之前)LED防爆灯的投标产品业绩至少5项(业绩证明形式:提供至少5份业绩的销售合同(或基于框架协议的订单)及对应的增值税发票)。
*7、投标人投标产品须满足《2020年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集中采购防爆灯具明细》中的技术要求和备注要求。
*8、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代储代销承诺函”和“常设保证金承诺函”的格式提供承诺。
*9、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此不良记录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商业欺诈、质量伪劣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情形,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因上述行为受到行政处罚、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等);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
*10、投标人没有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资不抵债等状态;
*11、投标人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提醒: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认真阅读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慎重购买。若投标人存在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情形,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招标文件否决其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3月8日 17:00 至2021年3月14日09:00从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并向本招标公告指定账号电汇或网银转账招标文件款项。
4.2本项目按招标文件按项目售卖,每个项目500元人民币,标书费用售后不退。
4.3第一次通过该网站进行在线报名的企业请在网站自助注册后,联系电子招标运营机构进行审核,投标人注册详见“操作指南-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注册指南”,审核通过后注册成功。同时还需办理U-Key方可投标,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操作指南-关于申领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的公告”。(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发布的招标项目,注册成功后即可登陆进行在线报名,但须办理U-Key,否则无法递交投标文件)
4.4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①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银转账或电汇模式,网银转账或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投标人应确认投标单位名称、单位地址、税号、开户银行、账号等开票信息准确无误,因投标人原因导致的开票信息错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②投标人电汇或网银转账,须填写汇款附言:“XN105-WZ460-标书费”。
4.5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在线报名和支付标书费后,将填写完的“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和“付款凭证”发送至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448180912@qq.com),标书款到达指定账号,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6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供应商需要使用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供应商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对于2016年5月20日前已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对原U-key进行灌章才能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投标,2016年5月20日以后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重新办理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U-key。为保证供应商U-key在新平台可用性,对于已办理U-key但无法辨别U-key能否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使用的供应商,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提供查询服务(联系电话: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 电子招标平台)。需要办理U-key或灌章业务的供应商,可自主选择到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或昆仑银行办理。
邮件发送说明:
潜在投标人请勿删减登记表内容,完整填写登记表所有内容
发送邮件时请备注邮件主题为:XN105-WZ460购买标书-潜在投标人全称
若仅向银行转账,未向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发送“购买标书登记表”及付款凭证,由此带来的不利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购买及投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操作指南,请从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公告通知→操作指南”处下载,地址:https://www.cnpcbidding.com/html/1/index.html。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3月30日09时0分(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经加密后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为避免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建议投标人提前2日递交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参见“操作指南-投标人操作手册”。
5.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电汇或企业网银支付形式提交2万元人民币的资金作为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支付步骤:
1)将资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向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账号付款,付款成功后,将付款凭证以邮件格式发送至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
2)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的备注栏或摘要栏应标注上:XN105-WZ460-投标保证金。多个标包可合并付款,但需在汇款附言中明确所缴纳保证金对应标包,缴纳保证金需在已购买标包中选择缴纳,保证金缴纳标包以汇款附言中标注为准,不可更改
3)发送邮件时请备注邮件主题为: XN105-WZ460-投标保证金-潜在投标人全称
若仅向银行转账,未向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发送保证金付款凭证,由此带来的不利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开标
6.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1年3月30日09时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3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
6.4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机构;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小关庙街6号402室
联 系 人: 尚佳毅
电 话:028-68233718
邮 箱:448180912@qq.com
招标文件购买、投标保证金递交相关信息:
账 户 名: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银行账号:5105 0142 6208 0000 2922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二支行
开户行行号:1056 5100 2606
网站注册、U-Key办理及平台操作指导:
咨询电话:4008800114
交易平台运营机构: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能源一号网站邮箱:energyahead@cnpc.com.cn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西南分中心)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