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 2021-03-05 04:17:00 阅读: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1GC040012-2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工程名称:宁海县蒲湖恢复(湖泊)工程设计
1.2工程地点:该项目位于宁海县老城区。其东南西北四至分别是东至桃源路、南至县后巷、西至县前街、北至北大街。
1.3设计周期:总周期90天,其中:方案深化设计30天,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概算)20天,施工图设计40天。
1.4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含方案深化)、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指导与服务工作等。
1.5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深度。
1.6本次招标不设补偿费用。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2.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③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由上述①②③资质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2.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不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遣项目主设计师。
2.4本投标人配备的项目负责人(主设计师):园林绿化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为其缴纳的2020年10月、11月、12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三、其他要求
3.1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2投标人及其拟派主设计师须按宁波市建筑市场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设计师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主设计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设计师的失信信息等进行查询,如为失信企业或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失信信息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
四、开标时间和地点
4.1开标时间:2021年3月26日9时00分00秒。
4.2 开标地点: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分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5楼),具体开标室见当日公告栏。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必须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分中心”网站(网址: http://http://ninghai.bidding.gov.cn//)注册成功后,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凭 CA 证书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分中心”(网址:http://http://ninghai.bidding.gov.cn)平台完成支付。
6.3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完成注册,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登记联合体所有成员完整的单位名称,如在系统内登记的联合体成员与实际投标时不一致,其投标被否决。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县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气象北路358号
联系人:候先生
联系电话:18258770960
招标代理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兴工三路3号四楼
联系人:张海强、龚煜橙
联系电话/传真:18768526167/0574-65323936
八、其他
1、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安排“甬行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将投标文件送至指定开标地点,在完成投标文件递交和人员登记后立即离开,不得滞留开标现场。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2、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扫描二维码加入微直播群以及群,以微直播及群形式参与整个开标过程(后附开评标注意事项)。递交投标文件人员须向招标人(代理人)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还须出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3、本项目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原招标文件与本开标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开标通知为准,本补充通知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余按原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因未及时浏览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防疫期间,请各投标单位遵守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开评标注意事项
1、评标过程中若发生需询标情况,将通过聊天形式记录询标过程;整个开标过程将通过微直播形式对外开放直播,开标各环节相应内容将在群内进行文字发布,各投标人需密切关注群内动态。
2、投标人员须做好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相关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工作完成后应立即离开,无故不得在现场逗留。
3、投标人员还需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五个一律”:一律全面消毒、一律体温检测、一律承诺登记、一律按序办事、一律服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