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1-03-05,公告主要内容为:北京京通铁路昌平至朝阳地段电气化改造工程北京市段用地组卷、不动产登记办证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北京,所属行业分类:铁路,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一次补遗招标公告
010T0FW202100300
补遗正文:
招标公告中“3.投标人资格要求,3.3其他要求: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2018年3月至2021年3月)无任何违法和重大违约行为。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投标人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纪录。在本次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一年内不曾在招标人管辖范围内发生服务质量问题。5. 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期间内,对纳入国家“黑名单”管理的单位,不接受其投标”。
变更为:
“3.投标人资格要求,3.3其他要求:4.信誉要求:
4.1投标人在2018年3月至2021年3月(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4.2投标人在2018年3月至2021年3月(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任何自身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4.3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4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5投标人未被纳入按照《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公布的失信行为“黑名单”。
4.6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2018年3 月至2021年3月(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4.7投标人未被国铁集团暂停投标资格。”
其他要求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