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阳县县道曲承线羊平至曲新界段养护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I1301000075029289001G01,
曲阳县县道曲承线羊平至曲新界段养护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曲阳县县道曲承线羊平至曲新界段养护改造工程施工已由曲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曲阳县行政审批局、曲阳县交通运输局以曲阳发改审字[2019]43号文件(批复)、曲行审招核字[2019]38号文件(核准)、曲政交字[2021]3号文件(施工图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曲阳县道路开发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曲阳县道路开发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在原有路基上进行改造,改造总长7.223公里,公路等级为二级公路,路基宽12米,路面宽11.4米,沥青混凝土路面。
2.2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2.3建设工期:计划工期180日历天。2.4建设地点:曲阳县羊平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1.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2月1日至今,以交工验收日期为准)至少具有一项独立成功完成1条(段)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同一项目包含路基、路面)新、改建工程施工业绩;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2月1日至今)不曾在公路施工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施工中不曾有受到省级及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记录;不曾被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或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投标人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3.1.4其他要求:3.1.5.1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相应的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5.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5.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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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3-05 09:00至2021-03-11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1、同时完成在以上两个平台网站的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下载后,视为投标报名成功。2、本次招标需要使用企业CA。3、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联系方式:0311-66187855/7858;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3-25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平台(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惠招标”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远程解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规定为30分钟,投标人需使用CA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解密结束后对开标记录进行确认,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曲阳县道路开发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康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曲阳县南环路 | 地址: | 保定市竞秀区建设南路街道办事处向阳南大街1166号 |
邮编: |
073100
| 邮编: | 071000 |
联系人: |
张玉
| 联系人: | 郄燕华 |
电话: |
0312-4066540
| 电话: | 0312-5886562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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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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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hebeikanghong118@163.com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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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裕华路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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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 071015000002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