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郊野公园承德展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雄安郊野公园承德展园项目已由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 以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同意开展河北雄安绿博园承德林和承德展园项目前期工作的复函》雄改发(前期)【2019】104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申请调整河北雄安北郊野公园承德展园项目前期工作函的复函》、《关于变更雄安郊野公园前期工作函项目名称的函》《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关于调整雄安野公园承德展园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河雄规建审改试点设函字【2021】00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承德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承德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 雄安郊野公园。
建设规模:承德园根据功能分为南侧庭苑区、北侧鹿园区、地下停车场,共设计客房14间,车位9个。地上面积为1139.56平方米,地下面积为785.48平方米。
工程费用:25001117.18元 。
计划日期:总工期2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4月6日 ,计划竣工交付日期2021年4月3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所包含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 需要 (需要或不需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且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1.4财务要求:提供2017、2018、2019年度或成立至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无需提供附注)
3.1.5信誉要求: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②本项目对近 3 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③本项目对近 2 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 否决性惩戒方式;④本项目对近 3 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 否决性惩戒方式。
3.1.6其他要求: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f. 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g. 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h. 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i. 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j. 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k. 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l.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 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m. 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n. 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p. 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q. 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r. 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 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s. 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前期咨询资料成果对潜在投标人全部公开的除外);t. 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U.根据《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雄安公服发[2020]161号文,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投标人。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 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 CA 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03-08 09:00 至 2021-03-12 17:00 (北京时间,下同), 通过 CA 数字证书登录“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 http://www.xaprtc.com/xapr/trading)(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的“电子招标项目”菜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先在“交易平台”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已完成注册和 CA 办理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操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03-29 14: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先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再登录“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加密、上传。 其他说明:本项目不需要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视情况决定是否按时开评标。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承德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清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承德市双桥区
| 地址:
| 石家庄市长安区建设北大街228号
|
邮编:
|
/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黄宇飞
| 联系人:
| 培
|
电话:
|
18831416885
| 电话:
| 15931163466
|
传真:
|
/
| 传真:
| 0311-85265882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qingfengzhaobiao@163.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中国银行石家庄市永安支行
|
账号:
|
/
| 账号:
| 1001477422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