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香港BPPS海底管道浅水段挖沟和铺管施工配套锚艇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CPOE-2021-HG-FW15
本服务招标项目已由 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批准,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香港BPPS海底管道浅水段挖沟和铺管施工配套锚艇服务;事业部承揽的香港液化天然气项目-BPPS海底管道浅水段挖沟和铺管施工即将开展,根据项目施工需求,需落实中油海101船的起抛锚服务船舶资源,项目需要2艘主机功率2000HP及以上的起抛锚艇,能够自主办理船舶进入香港施工的相关手续,并满足6吨大抓力锚起抛锚施工。为尽快锁定船舶资源保障项目顺利实施,按照公司招标管理办法,需要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本次配套锚艇服务采购。
2.2招标范围:投标人提供起抛锚艇2艘,主机功率2000HP及以上,能够自主办理船舶进入香港施工的相关手续,满足6吨大抓力锚起抛锚施工,船上应能提供施工用的定位设备配套电源和1名定位人员的食宿,有不小于7平方米的甲板空间存放施工用锚漂和索具,配合起抛锚等。主要工作内容:负责施工现场起抛锚、设备运输、靠泊、待命、守护和临时运输等工作。
2.2.1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2.2最高限价: 无
2.2.3 计划工期:
锚艇1:计划于2021年4月10到达深圳海域并具备进入香港条件,计划施工工期120天。
锚艇2:计划于2021年4月30日到达深圳海域并具备进入香港条件,计划工期为55天。
2.3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具备: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3)资质条件:
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
②投标人应是投标船的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或具有光船租赁证明,或具有与出租人签订的有效租赁合同及限期办理光租证明的承诺书,并提供保险证明;
(4)投标船的船舶一切险和员工工伤险(复印件加盖有效公章即可)。
HSE审查:提供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承包商HSE审查表要求的相关资料。(按照附件9要求填写)。如有一项不符合,应按否决投标处理。
(5)人员要求:船员证书齐全且在有效期内,投标船船长、大副应具有在同类型船舶执行海上服务不少于2次的作业资历(提供相应人员证书、船员劳务合同复印件或其它有效资历证明)。
(6)信誉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需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二张截图,或由评委现场查询。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7)其他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以及投标人的供应商资格没有被中石油冻结、中止、终止等情况。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潜在投标人于2021年03月05日至2021年03月12日 17时 00分前(北京时间)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采用线上报名方式确认报名(线上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交易平台操作的技术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咨询本公告第九条指定的电子招标运维单位);②按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账号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款,不接受现金业务。
在线报名的标书获取流程为: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未注册用户请先免费注册)—>查看最新招标项目—>报名—>报名截止日前线下支付标书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不分标段)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如不满足开标条件需第二次报名时,请线上报名的投标人务必自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报名,否则视为放弃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潜在投标人须在本公告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线上报名和银行汇款,报名截止日前将电汇底单,《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格式详见公告附件1)和确认后的《投标人特别》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应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确认),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电子招标平台解锁,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3 月26日9时 00分(北京时间)。地点:山东省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连江路1号中石油生产技术楼508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1纸质版投标文件、现场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
①集中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
②集中递交地点:山东省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连江路1号中石油生产技术楼508会议室。
③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④递交方式:现场送达或者邮寄,不接受其他方式;
⑤现场电子版投标文件载体:U盘。
5.3 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账号提交4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为 银行汇款且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开标时间: 2021 年 3 月 26 日9时 0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山东省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连江路1号中石油生产技术楼508会议室。
七、投标费用
中标人须交纳招标代理费,中标人需支付33136元代理费。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地 址: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创业三路 邮编: 300280
联系人: 李佩璇 邮箱:565571962@qq.com
手机: 15022388735
账户名称: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津油田支行
账 号:12001765001052508570
异议受理部门: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联系电话:022-25913109
投诉受理部门: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联系电话:022-25977051
电子招标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电子投标技术咨询电话:4008800114语音导航“电子招标”
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 年 3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