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让方必须在接到交易所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及资产转让合同。
2.受让方必须在资产转让合同签订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及产权交易服务费(产权交易服务费按成交价款的2%收取)。
3.受让方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产权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标的交割手续。
4.受让方自行负责对成交标的进行搬迁,搬迁时间自交割之日起1年半内完成,费用及安全自理。
5.受让方对资产搬迁作业时所产生的任何垃圾均须自行负责清理,并保持搬迁现场的整洁,所涉及的费用及安全由受让方自理。
6.受让方搬迁结束后,场地未清理至原地面标高的,搬迁押金不给予退回。
7.受让方须交纳相当于成交总金额20%的金额(取整)作为搬迁押金,受让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搬迁工作并未违反搬迁协议相关规定的,搬迁押金不计息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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