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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仙鹤路宝塔河桥梁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皋市仙鹤路宝塔河桥梁工程(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如皋市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如皋市仙鹤路宝塔河桥梁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本工程为如皋市仙鹤路宝塔河桥梁工程,主桥全长72.16m ,桥跨布置为(18+30+18)m,宽36m ,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混凝土箱梁及板拱,下部构造为矩形墩、桩柱式桥台,基础均采用钻孔灌注桩;主桥两侧设人行桥,单跨30m,上部结构采用下承式钢箱拱结构,下部结构与主桥共用桥墩基础;具体施工做法见设计图。
2.1.3工程预算造价:约3895万元
2.1.4工期要求: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1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1 年9月27日
2.1.5 质量2.1.6其他要求:所示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贰级及以上资质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叁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专业注册建造师级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2016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任职期间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桥梁工程类似业绩。桥梁工程类似业绩规模标准为“单座桥梁合同价2000万元及以上,或单跨20米及以上”。
⑴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盖章确认)。⑵若所提供的业绩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须同时提供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得的中标通知书(或进场交易证明书);直接发包或未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得的业绩,需同时提供审计部门或中介审计机构出具的工程结算审计报告。⑶不接受招商建设项目业绩和联合体项目业绩。⑷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⑸项目负责人、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⑹本项目不接受项目负责人变更过的业绩,若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中显示的项目负责人不是同一人,或经证实所用业绩为变更过的业绩,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或取消中标资格。
3.3.2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项目负责人须为本项目委托代理人。
3.3.3投标企业须持有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针对本项目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应录入《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
3.3.4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2020〕3.3.6自 2016年1月1日以来,企业无法院认定为失信行为(须经过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
月1日至2021月31日的缴费明细。
3.3.9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 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1 年3月4日至2021 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