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气象灾害防御中心工程设计,I1301000075029215001G01,
邢台市气象灾害防御中心工程设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邢台市气象灾害防御中心工程设计已由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以河北省基层气象台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14】20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市气象局,建设资金来自省级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邢台市气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建设地点:守敬路以西、八一大街以南、邢台市气象局办公用地内;
2.1.2 建设内容:总建筑面积约2343平方米,地上主体二层,局部三层,地下一层。绿色建筑设计应符合《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河北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文件号【2019】-6)的相关要求,装配式建筑按100%配建。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按国家、河北省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等后续的技术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1.2 资质条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3.1.3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1)信用中国(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的不良记录有明确的处罚结果,依据处罚结果执行;如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存在不良记录且无明确处罚结果,则在评标结果总分中核减 5 分)
3.1.3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为具有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3-05 00:00至2021-03-11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3-25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邢台市气象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邢台市郭守敬路76号 | 地址: | 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座 |
邮编: |
054000
| 邮编: | 071000 |
联系人: |
牛殿华
| 联系人: | 周帅 |
电话: |
0319-2223483
| 电话: | 0319-2212581 |
传真: |
0319-2223483
| 传真: | 0319-2212581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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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dczxxt@163.com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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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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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经三路支行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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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 410015230990525005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