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质疑人
供应商:重庆瑞康禾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连平
联系电话: 13110289813
二、被质疑人
采购人:重庆市涪陵第十四中学校
联系人:黄小武
电 话:18983312305
地 址:涪陵区北斗路10号
三、质疑事项
重庆瑞康禾实业有限公司认为涪陵十四中兴华中路校区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编号涪招采G2020-46)的采购文件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不满足招标文件中第(二)条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营业热照经营范围必须包括“生产(或销售)、安装:厨房设备或厨具卫具”为由,至使该公司投标文件无效,于2021年2月22日提出书面质疑,我单位予以受理。
质疑诉求:请求重新招投标。
四、审查及答复:
本次质疑事项涉及的招标文件内容于2021年1月12日挂网公示,本项目于2021年2月20日开标,在此期间没有收到包括质疑人“重庆瑞康禾实业有限公司”在内的有关对“(二)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括‘生产(或销售)、安装:厨房设备或或厨具卫具’”的质疑。且在招标过程中,采购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根据政府采购相关管理法规规定,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本项目招标文件也同样有质疑时限表述。因此,重庆瑞康禾实业有限公司对本招标文件提出质疑已过规定质疑期,质疑事项无效。
综上,质疑不成立。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依法提起投诉。
重庆市涪陵第十四中学校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