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抚松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投资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2021年02月25日 18:07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2020年抚松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投资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品目采购单位抚松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区域抚松县公告时间2021年02月25日 18:0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2月26日至2021年03月04日每日上午: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3月19日 09:00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第三开标室(新大厅)预算金额¥485000.000000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无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文海项目联系电话15943948008采购单位抚松县农业农村局采购单位地址抚松县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5943948008代理机构名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406室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31-80544905
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项目编号:ZCF-[2021]-005项目概况:2020年抚松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投资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bsggzyjy.cbs.gov.cn/)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3月19日上午9时(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CF-[2021]-005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20210108]-0003号项目名称:2020年抚松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投资建设项目施工监理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预算金额:485000元最高限价:485000元采购需求:为2020年抚松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投资建设项目提供监理服务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良好的项目业绩和履约记录;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人员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3.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3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3.4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3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吉建管〔2019〕28号文件等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3.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2月26日至2021年3月4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bsggzyjy.cbs.gov.cn/)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2月26日至2021年3月4日在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bsggzyjy.cbs.gov.cn/)进行登记注册,下载磋商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磋商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3月1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北新政务大厅5楼)第三开标室五、开启时间:2021年3月1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北新政务大厅5楼)第三开标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按照财政部财库[2011]181号、[2014]68号、[2017]141号、[2019]9号等文件要求,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2.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bsggzyjy.cbs.gov.cn/)上发布。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抚松县农业农村局地 址:抚松县联系方式:1594394800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406室联系方式:1834388151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杜雨轩项目联系方式:18343881513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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