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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正文酒泉同福化工有限公司历史遗留铬污染场地修复治理二期项目施工招标公告2021-04-2307:26:30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酒泉同福化工有限公司历史遗留铬污染场地修复治理二期项目工程已由玉门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玉发改审批[2020]25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酒泉市生态环境局玉门分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酒泉市生态环境局玉门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酒泉同福化工有限公司历史遗留铬污染场地修复治理二期项目工程,主要建设包括新建一座12.59万m3的一般二类固废填埋场,拆除破碎+转运+修复处理1.9万m3建筑物(勤峰铁业有限公司),开挖转运并修复处理10.69m3万m3铬污染土壤(勤峰铁业有限公司4.12万m3,酒泉同福化工有限公司6.57万m3),原开挖基坑回填,修复处理后污染物转运填埋与生态恢复等工程内容。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里所有内容。
2.3计划工期:2021年6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共487日历天。
2.4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验评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申请人应具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各岗位应专人担任且不得兼职。且提供本项目班子所有人员2021年至少1个月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或复印件扫描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印章)附项目班子成员(含身份证号)的社保花名册(加盖社保部门和投标企业印章);已退休人员必须提供退休证书。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7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出具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投标人企业行贿犯罪记录相关网页截图;
3.8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记录;
3.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投标注册须知4.1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企业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用户注册菜单中进行注册,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投标企业每次参加项目投标需重新登录系统进行投标,并下载拟参与项目的招标文件。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gzyjypt.com.cn/)“办事指南”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4.2疫情期间,为防止人员聚集本项目开评标活动使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各投标人可在开标前登录酒泉市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进行学习,充分了解具体操作流程。如有疑问请咨询: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电话:4006131306。
4.3本项目投标文件制作使用“电子标书制作工具”,CA互认共享执行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甘交易发〔2019〕56号文件及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全省企业及CA证书互认共享相关事宜的通知》。
投标CA证书可通过以下三种方法办理:
方法一:在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ejiaoyi.xin/)网上申请办理后到现场取锁;
方法二:在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网站网上申请办理后由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操作人员顺丰邮寄;
方法三:带全所需资料现场办理取锁;
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地址及联系方式:
兰州市: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158号昌运大厦12楼12D
联系电话:0931-48755614006131306
酒泉市:酒泉市肃州区新城街道(阳光小区南侧莫高路2-16号7号门店中旺小区正对面)
联系电话:0937-28519884006131306
具体操作详见: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ejiaoyi.xin/)“下载中心”中的《交易通证书办理须知及材料》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招标文件获取方法:请投标人于2021年4月23日9时00分至开标截止时间前,在酒泉市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gzyjypt.com.cn/)获取招标文件(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专区“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
5.2本项目投标信息表递交: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须填报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于2021年5月6日17时30分前,将《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一式四份,按格式填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递交至酒泉市生态环境局玉门分局,由招标人盖章后,各投标人领取装入投标文件内。鉴于疫情防控要求,本信息表可接受邮寄方式递交。
现场递交:投标人自行将相关资料递交至酒泉市生态环境局玉门分局。
邮寄方式:若投标人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的,邮寄时在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背面备注联系人、联系电话、QQ邮箱,并将快递单号发送至邮箱:496626437@QQ.Com,(邮箱发送快递单号时请备注企业名称)投标人须充分考虑快递运送时间,收取人员信息表时间以招标单位人员收到的时间为准,其他时间均为无效,若因快递导致人员信息表无法按时送达,所造成的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5.3技术咨询
各投标人在使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日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致电咨询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5.3.1软件公司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0937-2851988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6.1时间:2021年5月1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6.2地点:本次招投标使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详细操作请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gzyjypt.com.cn)办事指南的《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进行查看。
7、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1年5月1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
9、注意事项1、本次招标为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需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按要求上传至“酒泉市公
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中。
2、为满足不见面开标的正常进行,各投标企业须在开标会议前做好网络和电子设备
的调试,因各企业自身的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开标会议。
3、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视频开标时必须参加,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的,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授权委托书须为(机打),否则不予受理)。
4、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网站的投标文件,建设单位将不予受理。
10、电子保函上传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金额1、缴纳方式:
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可选择转帐、电汇、电子保函方式,并按选择的方式按时转帐或进行投标保证全资料的提交,不能按时转帐或按确定方式进行资料提交的企业,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1)电子保函方式:电子保函申请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网站《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的通知》和“办事指南”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平台操作手册》。
(2)转账、电汇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转账、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汇款单附言栏内填写该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缴纳保证金须知: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转账、电子保函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2、账户、开户银行、账号:
账户名称: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酒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3、金额及缴纳时间:
投标保证金金额:(200000.00元)贰拾万元整
电子保函上传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以前,以到账为准,逾期视为无效;新系统银行保证金采用虚拟子账户模式,账号系统自动生成。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gzyjypt.com.cn)“办事指南”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和《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保证金操作手册》。
11、联系方式招标人:酒泉市生态环境局玉门分局
地址:玉门市广场路4号
联系人:裴永锋
电话:13830151838
交易中心: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世纪大道
监督部门:酒泉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世纪大道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大街18号国际金融大厦1105室
联系人:李鑫、赛音
电话:0471-5617854
电子邮箱:saiyinchaoketu@sinochem.com
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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