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中心管养的汶溪桥在2019年桥梁检查中评定为三类桥,闽侯中心于2020年对该桥进行修复,现需对修复后的桥梁技术状况进行评定,拟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选定桥梁检测单位,本次竞争性谈判采用资格后审,业主为福州市闽侯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的建设地点:S211线汶溪桥
2.2项目名称及规模:
汶溪桥桥梁外观检查及技术状况评定项目
2.3竞争性谈判控制价:
参考2020年度福州市专养公路桥梁及隧道土建结构检查项目中标价格,本次竞争性谈判控制价3万:
提交的竞争性谈判报价区间为0元(包含)至3万元(包含),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4项目的计划工期:在招标完成后,业主单位发出进场通知后20日内完成全部外业检查并提交检测报告初稿,并于外业检查后10日内完成并提交经专家评审合格后的检测报告。如延误,按照每延误一天每天1000元进行处罚。
2.5检测服务内容:
桥梁定期检查包括常规外观检查及桥梁技术状况评定,并根据《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H11-2004)及《公路桥梁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TH21-2011)等相关规范及文件规定,对桥梁上部结构、下部结构、桥面系等构件进行近距离检查,确定桥梁技术状况等级,出具检测评定报告;
2.6竞争性谈判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工程共进行1个标段招标,仅一个中标人。具体竞争性谈判范围为:闽侯中心汶溪桥桥梁土建结构检查项目
2.7项目的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规范、规程和地方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等规定,提交的试验检测报告应满足业主要求
2.8本项目参照福州市闽侯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各项相关管理办法实施管理。
3.竞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综合甲级(或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试验检测资质,及CMA计量认证证书;
3.2本项目必须独家申请,不接受联合体。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不属于关联企业,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则属于关联企业),不得对同一个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竞争性谈判的公司,请于2021年4月19日前至闽侯公路中心六楼工程科获取竞争性谈判相关资料。
5.竞争性谈判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竞争性谈判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4月19日8:30时,竞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竞争性谈判文件递交至闽侯公路中心六楼工程科(联系人:胡工联系方式:83798485)。竞争性谈判时间:2021年4月19日9:00时。
5.2竞争性谈判文件包装要求,谈判文件要求正本一份,谈判文件必须密封包装,未密封的谈判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竞争性谈判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人提供的竞争性谈判文件样式进行填报,否则视为废标处理。竞争性谈判文件包含:1.竞争性谈判报价函(盖章原件);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盖章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盖章原件);3.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盖章原件);4.资质证书(盖章原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中标人要求:
6.1本次投标报价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总价的,将作废标处理,竞标人递交竞争性谈判文件至开标前,招标人拒绝接受调价函等方式的调价声明。
6.2本次竞争性谈判报价采取一次性书面报价方式进行报价,谈判小组将不对各竞标人进行第二次询价,且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报价为最终报价。
7.评标办法:通过资格审查的最低价中选;若出现报价相同,则采取随机抽取方式,抽取一次,抽中者中选。参加竞争性谈判的投标人不足3个的,应重新组织竞争性谈判。
8.监督人:福州市闽侯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纪检监督员。
其它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福州市闽侯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有关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闽侯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街291号榕路大厦
邮编:350700
联系人:俞工
电话:83798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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