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五峰土家族自治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环保一期)EPC总承包项目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四川省五峰土家族自治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环保一期)EPC总承包项目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四川省 |
发布时间: |
2021-03-05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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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环保一期)已由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五发改审批【2021】2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宜昌市生态环境局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分局,受招标人的委托,湖北恒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境内的10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包括2个县级水源地:渔洋关镇洞河和关门岩水库(在建);8个乡镇级水源地:五峰镇石梁司、仁和坪镇夹沟子、长乐坪镇关家沟、湾潭镇黄家湾、湾潭镇深溪河、采花乡撒花溪、傅家堰乡朱家湾、牛庄乡大花平林场。
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1)饮用水水源保护地安全防护工程,主要包括隔离网,防护栏杆,事故导流槽,应急池等工程。(2)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地生态修复治理工程,主要包括截污沟、防护墙、人工湿地、沉砂池、水库清淤、生态修复等工程。(3)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地标志标牌工程,主要包括水源地标志石、界碑、警示牌、宣传牌等。(4)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信息化系统建设工程,主要包括视频监控系统、摄像头等。
3、招标范围:本项目为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方式,招标范围包括项目的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建安工程施工、设备(货物)设施采购安装、相关验收、移交、备案、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等阶段全过程实施和管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
4、本项目投资金额:该项目总投资约1465万元,其中建设工程费用约1312.70万元。
5、本项目总工期要求: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150日历天。
6、项目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承诺:遵照国家及有关部门颁布的相关设计规范、施工规范等进行施工图设计和施工服务。设计的深度、广度应满足现行有关文件(规程、规范)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验收等。
施工质量承诺: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7、项目安全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派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6、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7、拟派项目施工管理人员要求:
(1)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同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做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2)拟派本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须为该投标单位人员,且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质量(检)员、施工员须具备岗位证,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8、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
(2)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并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中应明确牵头人(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方),且均为独立企业法人;联合体组成应满足招标文件中对联合体投标的下列要求:
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⑤联合体牵头人同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⑥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⑦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须知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本工程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http://wf.ycztb.com/wfSite/)网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申请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获取上述资料时间为2021年3月5日至2021年3月15日止。
五、投标保证金
本招标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6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会
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五峰渔洋关镇后河大道27号五峰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3楼)公开进行。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1年3月5日。
九、信息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市生态环境局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分局
地址: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渔洋关镇
联系人:张沛
联系电话:15572721735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恒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黄河路东住邦科技园11栋2单元7楼
联系人:杜慧妮
电话:15871592754;13872690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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