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TC209H0BC
1. 招标条件
招标人为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卷烟厂,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新疆卷烟厂展览馆改造项目(三次)
2.2 项目服务地点: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卷烟厂
2.3 服务周期:本项目工期为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改造工作。
2.4 招标范围:新疆卷烟厂展览馆改造,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5 标段划分情况: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6项目资金企业自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和资格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拥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未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中烟发布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未被正式列入由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自2017年10月15日至今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未被查询到存在向行业其他工商企业行贿的供应商;
3.3投标人单位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评标当天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查询结果提交于评标委员会并作为最终审查依据);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拟采用的资格审查办法为: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21日10:30时至2021年4月27日18:30时(北京时间),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费电汇底单,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可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标包,售后不退。请电汇至以下账户。
户 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光大银行乌鲁木齐民主路支行
账 号:5084 0188 0000 0014 6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11:00时,地点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会议室(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486号南湖明珠大厦南区8楼)。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 人将予以拒收。
招 标 人: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卷烟厂
地 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喀纳斯湖北路306号
联 系 人:刘涵
电 话:18599212766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486号南湖明珠大厦南区8楼
联 系 人:谭洁、廖超
电 话:19909918090、18999825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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