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双峰财采计2020-016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双峰县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医疗综合楼医用配套设施项目(第三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 3 月25日
更正原因:因收到潜在供应商质疑评分标准具有歧视性,现针对评分标准作出修改。
二、更正信息
1、更正内容:招标文件 “第四节 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综合评分法)”相关内容做出修改,具体如下:
1.1、“售后服务”中“所投产品制造商通过国家认监委“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 GB/T27922-2011”认证证书,五星评价的计2分,四星评价的计1分,三星及三星以下评价不计分。”现更正为“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国家认监委认可,通过或符合“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 GB/T27922-2011”认证证书的计2分。”
1.2、“产品认证(品质验证)”中“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家具产品有害物质限量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个计1分,最高计3分;认证范围需符合CEC 041-2020《CEC环境友好产品认证技术规范家具产品有害物质限量》①木家具 椅类,②金属家具 柜类,③木家具 柜类。”现更正为“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国家认监委认可的“有害物质限量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个计1分,最高计3分;①木家具 椅类,②金属家具 柜类,③软体家具 椅类。”
1.3、“产品认证(品质验证)”中“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VOCs家具产品认证证书 符合CEC 032-2019《CEC低VOCs家具产品认证技术规范》的计2分;认证单元:金属家具。”现跟着为“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国家认监委认可的“低VOCs家具产品认证证书”;认证单元:金属家具 的计2分,认证单元:软体家具 的计1分,认证单元:木家具 的计0.5分。(注:本项评分不累计计分)”
2、更正内容: 1、原“开标时间:2021年4月15日 9时 00分(北京时间)”现延长至2021年4月30 日 10 时 30分(北京时间) ”。
3、原“保证金截止交纳时间:2021年4月 14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 现延长至“2021年4月29 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1年 4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3.1、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3.2、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3.3、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四、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A.采购项目联系(质疑)人姓名和电话:
采 购 人:双峰县妇幼保健院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15273880333
代理机构: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双峰县永丰镇迎宾路西侧金泰苑五楼502室
联 系 人:匡先生
联系电话:0738-6822230
B.监管部门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监管部门:双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彭先生
电 话:0738-6827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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