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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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纸质招标、资格后审)
1、本招标项目邳州市天然气燃气管网建设项目已由邳州市行政审批局以邳行审投发(2020)15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邳州市恒润城市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邳州市天然气燃气管网建设项目( 岔河调压站至开发区计量站段、张楼门站―高新区2#计量站)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邳州市开元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邳州市
3.2、工程规模:本次招标工程为岔河调压站至开发区计量站4.0兆帕高压燃气管道及场站建设,管道沿线经过邳州市岔河镇、戴庄镇、邳城镇、开发区,沿线设置阀室1座、计量站1座,新建高压燃气管道约15.5KM,张楼门站―高新区2#计量站4.0兆帕高压燃气管道及计量站建设,管道自西南向东敷设,管道沿中石油冀宁联络线连云港支线并行敷设,管道沿线经过运河街道、高新区,本段主线管道长约6.5KM,计量站1座,监理费65万元。
3.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工程为邳州市天然气燃气管网建设项目( 岔河调压站至开发区计量站段、张楼门站―高新区2#计量站)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和安全管理”);
3.4、要求工期:300日历天。
4、本招标工程共分壹个标段 。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5.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化工石油工程监理乙级资质;
5.2、拟选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化工石油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本企业注册);
5.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选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不作要求,中标人在合同签订时按照江苏省住建厅公告〔2017〕第 35 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注:所有监理人员必须在本企业注册。
5.4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5.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总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4.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5.4.4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5.4.4.1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4.4.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5.4.5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5.4.5.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5.4.5.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5.4.5.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5.4.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4.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4.5.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5.4.5.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5.4.5.8投标人自2018年3月1日(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5、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原徐州市城乡住建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中备案;
5.6、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5.7 总监理工程师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总监理工程师自2018年3月1 日(含)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设计压力≥4.0MPa、管径≥400、长度≥16公里的天然气管道施工监理工程,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工程以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2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6.3、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壹万叁仟元。
收款人: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邳州市农商行运河支行
开户账号:3203820441010000369987
联系电话:0516-86622958
6.4、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5、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6、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退还其基本存款账户。
6.7、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在进行完施工合同备案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结束次日起,至中标公示结束之日止。
7、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7.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1 年 3 月 18日8时30分至2021年3月29日17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7.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工程招标文件现场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鲜章,前往邳州市开元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业务部(邳州市行政中心8号楼一楼东)购买招标文件(600元/份),售后不退。
8、投标截止时间:
8.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年 3 月30 日10时00分。
8.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10、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11、其他:
(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取消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邳州市东湖街道沙沟湖行政中心8号楼
联系人:李辉 电话:13905222232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邳州市东湖街道沙沟湖行政中心8号楼
联系人:曹磊 电话: 0516-86618315
邳州市恒润城市投资有限公司
邳州市开元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 3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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