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以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
一、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号
标的
房屋结构及用途
总面积(㎡)
出租年限
起始价
竞价阶梯
竞租保证金(元)
1
马鞍山市花山区碧云天花园2-1号291.12平米商业用途房地产租赁
混合
楼层:1-2/11
商用
291.12
3年
9.02万元/年
加价幅度每次500元或其整数倍
5000元
经营
范围
禁止经营事项和注意事项: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规允许的经营内容,禁止从事易污染环境的经营项目.
技术
支持
本场竞价会以网络竞价方式进行,请竞租人仔细阅读相关文件并遵守。(技术支持:江苏国泰新点软件开发有限公司400-998-0000)
二、竞租人资格要求:竞租人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财务状况的企事业法人及其他组织、自然人。
三、竞租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凡对本公告出让标的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竞租人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我要报名”按钮进行网上登记注册和报名(注册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具体流程详见宣城市产权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2、报名时间:2021年3月15日至2021年4月6日(工作日)
3、报名时须以扫描件或图片方式上传以下材料:
个人参与竞租的: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②保证金汇款凭证。
企事业法人及其他组织参与竞租人的:
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③保证金汇款凭证。
4、报名审核:
联系人: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夏工
联系电话:0563-3013100。
四、竞租保证金:
1、保证金数额:详见标的基本信息。
2、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6日17:00(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3、保证金银行及账号:
户名: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徽商银行宣城鳌峰路支行
账号:2610101021000203588
4、有关要求:
(1)汇款方式:为了使您的保证金退还手续更加便捷,请竞租人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竞租不成,保证金自动退回竞租人原账户。
(2)汇款人:竞租保证金的交纳方与竞租人名称必须一致。
五、看样时间及联系方式:
1、看样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4月6日下午17:00止(工作日)。
2、联系人:王经理
3、联系电话:0563-2283200
六、挂牌方式及竞价时间:
1、挂牌方式:本次网络竞价分为自由竞价时间和延时竞价时间两部分,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后进入延时竞价时间。
2、标的竞价时间表标的竞价时间表:
标的序号
标的
自由竞价时间
延时竞价时间
1
马鞍山市花山区碧云天花园2-1号291.12平米商业用途房地产租赁
2021年4月7日9时00分
至
2021年4月9日9时00分
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后系统自动进入延时竞价时间,延时竞价时间为每轮90秒
七、确定竞得人方式:标的竞价结束后,按有效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竞得人。
八、签订成交确认书及退还保证金:竞价结束后,竞得人须在成交结果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缴纳全部成交价款至宣城市国诚典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并与出让方签订《租赁协议》。竞得人在领取《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由于自身原因未能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协议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出租方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其竞租保证金不予返还。竞得人在签订合同前按照网络竞价成交价金额的10%交纳履约保证金。
本次网络竞价服务费:竞价结束后,每标段竞得人须在成交结果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分别缴纳竞价服务费(本项目竞价服务费按成交价(计价基数:每年竞价服务费*租赁期限)的千分之六计取,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项目未成交且不再进行挂网交易的,每宗收取1000元。)如不缴纳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后果自负。
未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在确定竞得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竞得人须在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将合同等相关资料送至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办理退还竞价保证金(不计息)。
九、特别说明:
1、本场网络竞价会竞价公告的数据由出租方宣城市国诚典当有限公司提供,如有出入不影响成交价格。竞租人应事先对标的仔细了解,对有关事项详细咨询,对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协议》的主要条款仔细研读。如因情况不清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2、竞租人登录《宣城市产权交易网络竞价系统》报价即表明完全接受并同意本公告及《网络竞价须知》、《租赁协议》的条款及要求,竞租人对其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3、经营范围: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规允许的经营内容,禁止从事易污染环境的经营项目.
4、本次招租房产租赁期限为3年。
5、严禁转租行为。
6、在承租期内,承租人应合理使用所承租的资产及其附属设施,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设施,如装修(装潢)房屋需改造、改变房屋结构,须先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如承租人不再租用,应保持房屋完好,出租方不承担承租人所有的装修(装潢)部分的任何责任。
7、承租户必须积极配合“文明创建”活动的开展,遵守各相关单位有关“文明创建”的管理规范,履行相关义务。
宣城市国诚典当有限公司
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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