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1
沈阳光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通过
2
江苏通用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3
青岛光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过
4
内蒙古蓝天碧水环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5
江苏新裕泰华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不通过
投标人未按招标公告3.4及招标文件第6章规定格式和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
6
山东北国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7
广东新泰隆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北大荒中垦(广东)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贺先生联系电话:020-34680093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企业投资类项目)联系电话:020-39053237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E栋3楼
招标人名称:北大荒中垦(广东)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1年04月13日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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