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2信誉要求:投标人应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出具中国裁判文书网刑事案件查询未发现行贿犯罪记录的网上截图(查询时间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以后)。“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查询时间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以后)。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B级)考核证书,且不得有其他在建工程。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03-1909:00:00至 2021-03-2517: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04-1214: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招标人:
河北灵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博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灵寿县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石获北路36号中远商务广场2号楼1301室
邮编:
050000
邮编:
050000
联系人:
程翔宇
联系人:
赵垚鑫
电话:
15127171129
电话:
18132430302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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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311-89849568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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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hebeibozhan@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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