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雄安容西混凝土有限公司经营生产用原材料供应商库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河北雄安容西混凝土有限公司经营生产用原材料供应商库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河北省 |
发布时间: |
2021-04-13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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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河北雄安容西混凝土有限公司对经营生产用原材料供应商库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资质要求且有兴趣的投标人参与该项目。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北雄安容西混凝土有限公司经营生产用原材料供应商库
2.2项目地点:河北雄安容西混凝土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2.3项目概况:河北雄安容西混凝土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03月28日,注册地位于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城区西北侧S333省道和津保铁路以北360米处。经营范围包括混凝土(沥青混凝土、水泥稳定土)的生产、销售及服务;小型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销售、预拌、湿拌砂浆的生产、销售及服务;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道路货物运输;委托加工;货运代办;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砼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商业地产综合体房地产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经营租赁。本项目有混凝土搅拌站、水泥稳定土拌和站、沥青混凝土搅拌站各一座,生产设计能力316万方/年,其中混凝土155万方,沥青混凝土34万方(83万吨),水泥稳定土127万方(298万吨)。根据经营生产需求,公开招标符合资质要求的原材料供应商入库。
2.4招标范围:
第1标段:水泥,P·O42.5(商砼站)2021年暂估需求量65万吨;P·S·A42.5(水稳站)2021年暂估需求量10万吨。
第2标段:矿粉;S95级2021年暂估需求量22万吨。
第3标段:粉煤灰;I级2021年暂估需求量2万吨;II级2021年暂估需求量22万吨。
第4标段:外加剂;标准型2021年暂估需求量3万吨;防冻型2021年暂估需求量1万吨。
第5标段:膨胀剂;I型2021年暂估需求量3万吨。
第6标段:碎石、机制砂、天然砂;碎石,5-10mm(水稳站)2021年暂估需求量22万吨;5-10mm(商砼站)2021年暂估需求量10万吨;10-20mm(水稳站)2021年暂估需求量25万吨;10-20mm(商砼站)2021年暂估需求量20万吨;16-31.5m(水稳站)2021年暂估需求量23万吨;机制砂,机制砂(水稳站)2021年暂估需求量30万吨;机制砂II区中砂(商砼站)2021年暂估需求量30万吨;天然砂,天然砂II区中砂(商砼站)2021年暂估需求量20万吨。
第7标段:沥青;70号2021年暂估需求量1.5万吨;改性1-C2021年暂估需求量0.1万吨;改性1-D2021年暂估需求量0.4万吨。
第8标段:沥青站碎石、机制砂、矿粉;碎石,3-5mm2021年暂估需求量2万吨;5-10mm2021年暂估需求量6万吨;10-15mm2021年暂估需求量2万吨;10-20mm2021年暂估需求量8万吨;20-30mm2021年暂估需求量5万吨;机制砂,0-3mm2021年暂估需求量10万吨;沥青站矿粉,S752021年暂估需求量1万吨。
第9标段:沥青站玄武岩碎石;碎石,5-10mm2021年暂估需求量2万吨;10-15mm2021年暂估需求量2万吨。
备注:以上招标范围中的暂估需求量仅作为需求规模的预估值,并不代表招标人实际采购数量或中标人实际供应量,最终以招标人实际订单采购量为准。
2.5服务期限:暂定一年期(具体服务期限视招标人需求情况,由招标人决定,招标人具有最终解释权,投标人须无条件接受)。
2.6供货要求:在生产旺季,根据招标人生产需求,投标人保证及时供货。在紧急情况下,投标人快速响应招标人需求,具备6小时以内进场的保障能力,并提供相应的保障方案。优先选用清洁能源车辆,实际所使用运输车辆须有雄安新区绿色环保标志,实行标载运输。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分9标段,各投标人对所有标段可兼投兼中。
第1标段:原材料水泥供应商库,选取10家投标单位入围;
第2标段:原材料矿粉供应商库,选取20家投标单位入围;
第3标段:原材料粉煤灰供应商库,选取20家投标单位入围;
第4标段:原材料外加剂供应商库,选取20家投标单位入围;
第5标段:原材料膨胀剂供应商库,选取20家投标单位入围;
第6标段:原材料碎石、机制砂和天然砂供应商库,选取20家投标单位入围;
第7标段:原材料沥青供应商库,选取10家投标单位入围;
第8标段:原材料沥青站碎石、机制砂、矿粉供应商库,选取20家投标单位入围;
第9标段:原材料沥青站玄武岩碎石供应商库,选取20家投标单位入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活动公正性;
(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近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三年)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三年)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6)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
3.2专项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相关资质:需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环保类认证文件(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需额外提供生产企业原厂授权证明或产品出厂检验单或相关购销合同、企业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
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样品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合格的各类型原材料样品和对应合规的第三方形式检验报告(至少为省级检测机构出具的第三方形式检验报告)。各类原材料样品按类型封存完整并清晰标记产地、重量、型号、厂家名称及联系人方式。各类型原材料须准备一份,水泥、矿粉、粉煤灰、膨胀剂的样品10KG,沥青、外加剂的样品5L,碎石、机制砂和天然砂等其他的样品20KG,可参照招标文件“第四章、质量标准及相关要求三、相关要求第(七)条”所示进行容器封存。
投标人投标时未提供以上样品及对应合规的第三方形式检验报告,则否决其投标。留存样品作为正常供应原材料送样、取样的对比标准。招标人将不定期对入围的投标人提供的样品检测试验进行复检,如提供的样品不合格,则否决其供货资格;招标人将不定期对入围的投标人提供的样品进行实地考察,如提供的样品与产地不一致,则否决其供货资格。
(3)财务要求:提供2018、2019、2020年度或成立至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同时提供企业征信报告、银行授信额度证明及近三年的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依据“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得出的近三年最大的营业额为准,证明投标人营业额符合招标人要求。
第1标段水泥:近三年营业额最大值不低于5亿元;
第2标段矿粉:近三年营业额最大值不低于1亿元;
第3标段粉煤灰:近三年营业额最大值不低于1亿元;
第4标段外加剂:近三年营业额最大值不低于1亿元;
第5标段膨胀剂:近三年营业额最大值不低于1亿元;
第6标段碎石、机制砂和天然砂:近三年营业额最大值不低于1亿元;
第7标段沥青:近三年营业额最大值不低于5000万元;
第8标段沥青站碎石、机制砂、矿粉:近三年营业额最大值不低于5000万元;
第9标段沥青站玄武岩碎石:近三年营业额最大值不低于5000万元。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
①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②近1年内(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
③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的;
④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
⑤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⑥近3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⑦被本项目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的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按照《中国雄安集团建设项目施工企业安全质量履约信用评价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版)》(雄安集办发〔2021〕1号)的有关要求被拒绝参与雄安集团建设项目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中国雄安集团网站(http://www.chinaxiongan.cn)公示通报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纳入招标人(附加盖公章的文书)黑名单且被限制投标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⑧根据《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雄安公服发[2020]161号文,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投标人。
上述①~④条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发放时间与方式
4.1请于2021年4月13日至2021年4月19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河北省雄安新区容城县板正南大街36号)获取招标文件,现场需提供:①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②经办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其相关资料必须按上述要求提供两项资料,资料不全的不予发放招标文件。
特别说明: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不能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投标人可将4.1款要求资料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以下邮箱:[email protected],经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放招标文件。
以电子邮件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执行,自行承担全部后果。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及样品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5月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及样品递交地点: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河北省雄安新区容城县板正南大街36号)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特别
各投标单位须充分考虑疫情的影响,务必重视疫情防控,并自行做好投标各项保障工作。
七.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中国雄安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平台(http://144.7.127.63:9090/cms.htm)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雄安容西混凝土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城区西北侧S333省道和津保铁路以北360米处
地址:河北省雄安新区容城县板正南大街36号
联系人:张月锋、李海强、贾劲松
联系人:董泽然、李博伦、郝康、袁立宏
电话:18903288558/18131763337/15932568906
电话:0312-3116875/18101057179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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