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营财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昆山环境监测站委托,为其拟采购的挥发酚水质自动分析仪进行进口论证。
2021年3月23日,组织相关专家对拟采购的进口产品进行了论证,专家组一致认为:
挥发酚水质自动分析仪用于水体污染中挥发酚的监测分析。采购单位拟采购产品主要技术要求如下:零点漂移:<2%FS/24h;量程漂移:<2%FS/24h;准确度:±5%FS;重复性:±5%FS;检出极限:0.001 mg/L;分辨率:0.0001 mg/L。
目前,国产产品无法同时满足以上技术要求,不能满足采购单位工作需要,因此必须购买进口产品。以上采购需求属实,本产品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进口产品。
特此公示,如对此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2021年4月2日17:00时前)内携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逾期提出的申请将不再受理。
代理机构:苏州市营财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陶元倩 陈莉 联系电话:0512-65158110
监管机构:昆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2-57310854
网站管理:江苏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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