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邀请
海海安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及监管服务工作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安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特邀请符合招标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内容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海安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及监管服务工作
招标范围:根据水利部《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省水利厅《关于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的通知》(苏水农〔2019〕23号)等文件,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减轻企业负担,提升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效率,保证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工作履职到位,拟经政府采购,择优招取1家水土保持技术评估服务与监管服务单位。
预算金额:暂按全年约40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及约40项监管服务预估,其中技术审查1.5万元/项,监管服务0.5万元/项,估算总预算8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预算。
报价方式:单价报价,总价评审。
服务内容:
(一)根据甲方的需求,乙方负责为海安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工作提供相关服务,完成以下工作内容:
1、根据甲方提供的生产建设项目新立项清单督促相关单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
2、接受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评审申请后收集相关资料,组织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内部初审,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初审并向甲方出具初审技术意见,提出完善修改或可上会意见。
3、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查阅相关资料,勘查项目现场,进行技术评审。按照甲方要求,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含变更)的技术评审工作。(支付相关评审费用,含会务、现场考察、初审、复核、专家评审等费用。)
4、对同意通过技术评审的,督促方案编制单位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在5个工作日内会同专家组长完成复核修改后的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结论性意见。
5、向海安市水利局报送年度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统计表,载明登记、评审、办结等内容,并报送“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机构考核情况”等统计报表,并向采购人提交年度评审分析总结报告。
6、允许中标单位在海安市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但该项目审查专家由甲方邀请;中标单位人员不得做为方案评审专家。
(二)根据甲方的需求,乙方负责为海安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工作提供相关服务,完成以下工作内容:
根据甲方提供的水土保持方案项目清单开展现场监管,每月一次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管理,每季度向业主单位进行书面汇报评估情况并提出水保意见建议,年终出具年度监管报告。对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项目建设现场复核是否符合已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明确提出结论性意见,并提交正式纸质意见。
(三)技术支持工作:
(1)按照要求,在全国及省级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中,复核、维护水土保持方案相关信息、技术评审意见等。
(2)配合甲方做好监督检查中的技术支撑工作。
服务工作量:40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及40项监管服务。
付款方式:按季度分期付款,支付金额=合同单价×上季度评审项目数量。(监管费用:新增项目以监管个数计费;已批复补监管项目以完成备案数计费。)注:固定单价合同,根据项目数量按实结算。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法定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参加本次开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需具有生产建设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3星及以上证书、且近5年来编制过经水利部或江苏省水利厅审批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或设计过省级水利工程项目水保专项设计的项目不少于5个、还必须是在江苏省内注册的水利行业设计单位或满足资格和业绩要求的省内高校等。对入选的服务机构,应回避其在海安市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评审工作。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27日至2021年5月6日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antong.gov.cn/)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开标现场收取)
四、谈判文件的递交
谈判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4月27日14:00起-2021年5月6日14:30止(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海安市水利局326会议室
地址:海安市政府3楼
谈判开始时间:2021年5月6日14:30(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海安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处326会议室
五、谈判主持单位: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海安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处
联 系 人:包学锋
电 话:0513-88812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