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新郑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新郑市智慧城市城市大脑项目(智慧医疗一期、工程监理)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5月0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新财公开采购-2021-27
2、项目名称:新郑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新郑市智慧城市城市大脑项目(智慧医疗一期、工程监理)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4382220.7元(含暂估价809875元)
最高限价:4382220.7 元(含暂估价809875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元) |
1 | 新财公开采购-2021-27-1 | 新郑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新郑市智慧城市城市大脑项目一标段(智慧医疗一期) | 2986325(含暂估价809875元) | 2986325(含暂估价809875元) |
2 | 新财公开采购-2021-27-2 | 新郑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新郑市智慧城市城市大脑项目二标段(工程监理) | 1395895.7 | 1395895.7 |
5、采购需求
(1)项目地点:新郑市境内
(2)采购范围:一标段:招标文件及采购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二标段:对新郑市智慧城市城市大脑项目所有涉及信息化工程项目的监理
(3)合同签订时间与地点: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
(4)质量要求:合格
(5)一标段:交货期(含安装、调试、培训):自采购人通知之日起60日历天(通知日期以书面通知为准);
二标段:工期:与新郑市智慧城市城市大脑项目所有涉及信息化工程项目的工期一致
(6)资金政府专项债券资金
(7)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8)评审方式:全流程电子化开评标
6、合同履行期限:
一标段:自采购人通知之日起60日历天(通知日期以书面通知为准);
二标段:与新郑市智慧城市城市大脑项目所有涉及信息化工程项目的工期一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3.2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3一标段: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二标段: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信息工程监理或信息监理。
3.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查询网页截图(截图内容要完整清晰)。
4、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不允许挂靠其他公司参与投标。
(注: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分包或转包。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投标人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04月14日至2021年04月2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内下载。
3、方式:(1)投标企业须注册成为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会员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投标企业诚信主体库注册的通知》、《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05月0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05月0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郑市不见面开标大厅。通过PC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或者通过移动终端登录新郑不见面开标APP。(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
六、发布公
招标公告限期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郑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联系人:秦先生联系方式:0371-69971788
地 址:新郑市文化路与中兴路交叉路口新郑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3 楼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海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建业五栋大楼E座1005室
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方式:155145510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方式:15514551037
发布人:河南海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