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答疑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四川省平昌县江家口水库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标段”网上提出的问题作以下回复:
一、潜在投标人提出: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2.4(2)业绩对施工业绩加分条款为“②近10年以来(2011年1月1日至今),每增加1个国内已完成的水利水电枢纽工程(坝高≥70米)施工业绩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1分”。该条款设置未对业绩的工程规模作要求,具有明显的降低门槛而满足某些潜在投标人的嫌疑。
答疑如下:
水利水电枢纽工程规模是按库容量进行划分的,库容1.0亿m3以上为大型、1000万m3至1.0亿m3为中型、10万m3至1000万m3为小型,由于受工程地理地势影响,大型水库不一定坝就高,中小型水库不一定坝就低。本条业绩的设置重在对应本工程坝高98.0米,旨在考核投标人高坝施工经验和能力。根据SL274《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范》“坝高在70m以上为高坝”的要求,设置为坝高≥70米的水利水电枢纽工程,不存在降低门槛满足某些潜在投标人的嫌疑。
二、潜在投标人提出:“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2.4(2)业绩对施工业绩加分条款为④近10年以来(2011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国内水利水电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每个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该条款设置与勘察设计业绩要求不一致,勘察设计业绩对EPC工程合同价款作出了10亿元以上的要求,而未对牵头单位施工业绩工程规模和EPC工程合同价款作相应要求,具有明显的降低门槛而满足某些潜在投标人的嫌疑。
答疑如下:
(一)在EPC总承包合同中,勘察设计费用虽只占整个合同金额的2.1%左右,但设计质量的优劣关系着整个工程的质量和生命,国内甲级水利勘测设计研究单位基本都完成过大型水利水电工程的勘察设计任务,选择有完成过投资额度较大的设计单位作为本工程施工阶段的勘察设计单位,将更有利于本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保障,因此勘察设计业绩对EPC工程合同价款作出了10亿元以上的要求。
(二)四川省平昌县江家口水库工程EPC总承包采用施工企业牵头,此项施工业绩的设置重点在于考核施工单位对EPC总承包方式下的管理经验和施工组织与协调能力,重点突出的是EPC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同时,此业绩不是资格条件,不存在降低门槛满足某些潜在投标人的嫌疑。
三、潜在投标人提出: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2.4(2)获奖加分条款中“②前款①中的项目中同时获得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或土木工程詹天佑奖或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每有一个加1分,本项最多加分2分”,完全是为满足某些特定投标人组合而设置,具有明显的倾向性,需同时满足几类条件(同一项目、同时参建并获奖、同一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才能获得此项加分,属于是设置某特定条件条款,属于不合理加分,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违背国家招标投标法之“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规定。且施工类国家级奖项还有“国家优质工程奖金质奖”,其重要性、评奖标准不低于所设置的三类奖项,应一视同仁设置到加分条款中。
答疑如下:
(一)江家口水库工程作为国家172项重大水利项目之一,为保证工程建设质量,要求投标单位相应业绩具有获奖记录是必要的。结合工程自身特性,设置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等奖项主要从水利行业特性、建设工程质量、科技创新与新技术应用等几个方面进行考量而设置的奖项,他们之间的相互关系是“或”而不是“和”,任具其一即可得分,不存在“设置某特定条件条款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同时,此奖项不是资格条件,不存在“限制潜在投标人”。
(二)江家口水库工程实行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模式招标,工作内容涉及勘察设计、采购和施工,设置“条款②”的目的在于希望潜在投标人能在勘察、设计、施工方面强强联合,优中选优,旨在希望通过已有的优秀业绩及经验将勘察、设计、施工紧密联合,便于工程管理,更好的建设江家口水库工程。同时,①、②条款要求均为“或”,存在多种组合模式,不存在“为满足某些特定投标人组合而设置和明显的倾向性”。
(三)“国家优质工程奖”与“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两个奖项均是针对工程建设质量评定的奖项。 “国家优质工程奖”由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组织评选,侧重于能源、交通、市政等行业,水利工程较少,故将工程建设质量奖项设置为“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而不设置“国家优质工程奖”。
四、潜在投标人提出:“目前国内国际针对建设项目质量(勘察、设计、施工)进行认定且公认之奖项有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土木工程詹天佑奖、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国际里程碑工程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其大坝建设之质量与安全实为整个工程之最为关键环节,因此本工程在遴选参建单位的获奖情况时不应对工程大坝的重要性视而不见,更不应对具有类似大坝建设经验的国际里程碑工程奖项忽略不计,同时鉴于本工程规模及复杂程度亦不应忽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以免有失公平、公正、公允,且有为他人量体裁衣之嫌。”建议获奖中增设国际里程碑工程奖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优秀工程勘察设计金奖。
答疑如下:
(一)国际里程碑工程奖是由国际大坝委员会、中国大坝工程学会等评选出的在不同坝型筑坝技术上的巨大成就的工程项目,重点在于大坝坝体的筑坝技术。江家口水库工程主要建筑物不仅包含大坝坝体,同时包含溢洪道、导流隧洞、放空泄洪洞和电站厂房等,其中溢洪道投资占整个工程投资的50%左右。同时,经查询,自2011年至2019年,全世界只有21个国家的35个工程项目荣获该奖,其中中国仅10个。由于获奖数量较少,奖项也不能全面反映江家口水库工程特性,故不考虑设置该奖项。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主要是针对各行业工程勘察设计行业设置的奖项。经核查,“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即为潜在投标人表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根据历年来公布的评选结果显示,该奖项设置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并且,招标文件已对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一等奖进行了设置。潜在投标人可参考《关于公布2017年度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评选结果的通知》(中设协字[2017] 85号)。
五、潜在投标人提出:招标文件《第二卷 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中“5.1枢纽工程”给出的工程开工日期为2021年4月1日,本工程开标日期为2021年4月29日,开工日期已经不满足目前的要求,建议调整开工日期,请贵单位明确。
答疑如下:
该条款已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招标文件《第二卷 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中“5.1枢纽工程的开工日期2021年4月1日(以监理指令为准)”,其中的“2021年4月1日”仅是对工程开工时间的预估,也明确了具体时间以监理指令为准。同时,在招标文件中《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11.1 开始工作》中也明确了工程开工时间以监理指令为准。
六、潜在投标人提出:“招标文件提供的水工部分(主要为推荐方案)招标图纸模糊不清,由于推荐方案对本项目的投标文件的编制影响很大,请提供该部分清晰图纸。”
答疑如下:
经核实,提供的招标图纸中,水工部分图纸确实存在模糊不清的现象,主要原因为图纸过大,压缩后的图纸辨析度降低。我中心将对水工部分图纸重新上传。
招标人:巴中市江家口水库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鸿泰融新工程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