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1-24 |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风雨操场(体育馆)舞台声光电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 |
3、首次公告日期及:2021年02月09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4、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3月0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二、更正信息 |
1、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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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原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02月10日 - 2021年02月22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2021年02月22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
3、原开标时间:2021年03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1年04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4、原采购信息内容 |
一、招标文件中“设备配置及技术要求”: 扩声系统序号1线阵列扬声器(比赛)-第7条:“★依据设计院要求及网架结构承载限制,单只重量要求不大于10KG,该项为必须满足项。”; 扩声系统序号2线阵列低音扬声器(比赛)-第6条:“★依据设计院要求及网架结构承载限制,单只重量要求不大于22KG,该项为必须满足项。”; 扩声系统序号3线阵列扬声器(观众席)-第7条:“★依据设计院要求及网架结构承载限制,单只重量要求不大于10KG,该项为必须满足项。”; 扩声系统序号4线阵列扬声器(演出)-第7条:“★依据设计院要求及网架结构承载限制,单只重量要求不大于10KG,该项为必须满足项。”; 扩声系统序号5线阵列低音扬声器(演出)-第6条:“★依据设计院要求及网架结构承载限制,单只重量要求不大于22KG,该项为必须满足项。”; 演出灯光系统序号7LED成像灯-第11条“★依据设计院要求及网架结构承载限制,单台灯具重量要求不大于12KG,该项为必须满足项。” 演出灯光系统序号8LED聚光灯-第10条:“★依据设计院要求及网架结构承载限制,单台灯具重量要求不大于10KG,该项为必须满足项。”。 演出灯光系统序号9LED束光灯-第6条“★依据设计院要求及网架结构承载限制,单台灯具重量要求不大于9KG,该项为必须满足项。” 演出灯光系统序号10LED数字平板灯-第8条“★依据设计院要求及网架结构承载限制,单台灯具重量要求不大于12KG,该项为必须满足项。” 演出灯光系统序号11智能摇头电脑灯-第14条“★依据设计院要求及网架结构承载限制,单台灯具重量要求不大于21KG,该项为必须满足项。” 二、招标文件中“设备配置及技术要求”: LED显示大屏系统序号1-LED显示屏-第16条“★产品须通过CCC强制认证,不接受OEM产品,要求3C证书中申请人、制造商、生产企业三者名称须一致或为同一集团、法人企业,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原厂公章。” 三、招标文件中的评分细则“投标人认证体系”中要求“证书认证范围必须包含有舞台音响灯光、舞台机械设备、LED设备、监控、网络”。 四、招标文件中的评分细则部分“项目实施能力及人员配备”中要求“投标人具有音视频工程师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音响调音员证书得1分,缺项不得分”。 五、原更正公告“投标文件开启 1.时间:2021年3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楼第3开标室,郑州市农业路41号(农业路经一路口西南角)投资大厦A座。” |
变更为 |
一、招标文件中“设备配置及技术要求”: 扩声系统序号1线阵列扬声器(比赛)-第7条:“*单只重量要求不大于10KG。”; 扩声系统序号2线阵列低音扬声器(比赛)-第6条:“*单只重量要求不大于22KG。”; 扩声系统序号3线阵列扬声器(观众席)-第7条:“*单只重量要求不大于10KG。”; 扩声系统序号4线阵列扬声器(演出)-第7条:“*单只重量要求不大于10KG。”; 扩声系统序号5线阵列低音扬声器(演出)-第6条:“*单只重量要求不大于22KG。”; 演出灯光系统序号7LED成像灯-第11条“*单台灯具重量要求不大于12KG。” 演出灯光系统序号8LED聚光灯-第10条:“*单台灯具重量要求不大于10KG。”。 演出灯光系统序号9LED束光灯-第6条“*单台灯具重量要求不大于9KG。” 演出灯光系统序号10LED数字平板灯-第8条“*单台灯具重量要求不大于12KG。” 演出灯光系统序号11智能摇头电脑灯-第14条“*单台灯具重量要求不大于21KG。” 二、招标文件中“设备配置及技术要求”:LED显示大屏系统序号1-LED显示屏-第16条更正为“产品须通过CCC强制认证,并提供证书扫描件。” 三、招标文件中的评分细则“投标人认证体系”删除“证书认证范围必须包含有舞台音响灯光、舞台机械设备、LED设备、监控、网络” 四、招标文件中的评分细则部分“项目实施能力及人员配备”更正为“投标人具有音视频工程师证书得0.5分,缺项不得分;投标人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音响调音员证书得0.5分,缺项不得分;” 五、“投标文件开启 1.时间:2021年4月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楼第4开标室,郑州市农业路41号(农业路经一路口西南角)投资大厦A座。” |
5、更正日期:2021年03月18日09时00分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1.请各位潜在投标人下载答疑文件,并以此答疑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2.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变。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
地址:新郑市龙湖镇双湖大道 |
联系人:杨老师 |
联系方式:0371-62576839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河南省科教仪器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郑州市顺河路17号院 |
联系人:邹老师 |
联系方式:0371-66364470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邹老师 |
联系方式:0371-663644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