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名称:2021年经十路、舜华路两侧夜景亮化完善一期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 2、建设单位: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性投资项目推进中心 3、建设地点:济南市经十路(凤凰路至奥体中路)及舜华路(旅游路至新泺大街) 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具体以甲方开工令为准)。 5、质量标准:合格 6、该项目共一个标段 |
内容:2021年经十路、舜华路两侧夜景亮化完善一期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 | |
二、投标条件 二、投标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及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设备、人员和资金、技术、施工经验等方面有能力及时执行上述工程施工;
2、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且在本单位有效注册)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年度(自2017年至2019年或2018年至2020年)财务状况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4月23日至 2021年4月23日止(5年),承担过1个单项合同额700万元(含)以上夜景亮化工程类似业绩;【类似工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信誉要求:
(1)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 12月31日止(3年)投标人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
(2)投标人在报名时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三、招标范围 |
2021年经十路、舜华路两侧夜景亮化完善一期工程项目的相关设计(含初步设计、方案设计和各类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调试、验收、保修及配合手续办理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 |
四、合格投标人确定方法 |
(一)经招标人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不超过10家时,全部参加投标。
(二)经招标人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超过10家时,招标人按照“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要求,采用以“信用评价等级”的方法抽取确定7家参加投标。
7家时数量组成:AAA投标人比例≥55%、AA投标人比例≤30%、A及以下投标人比例≤15%。
注:1、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以抽取当日“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官网www.jncc.gov.cn”或“济南市建筑市场管理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按照AAA→AA→A及以下信用评价等级的次序分别抽取,抽取顺序按照签到时间先后顺序。
3、投标人对其提报的企业及项目班子业绩的真实性负责,开标期间将对所提报的业绩进行公示,一旦查证有虚报和造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记录诚信档案。 |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相关网站公开企业。 |
六、投标文件的提交 |
详见招标文件 |
八、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21年04月27日前进行投标信息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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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时间:2021年04月23日 - 2021年04月27日 |